提抗辯卻未出庭 香港前議員梁頌恆和游蕙禎被裁定交還700萬薪資

▲梁頌恆、游蕙禎及姚松炎3人在宣誓過程中修改誓詞。

記者蔡紹堅/綜合報導

香港本土派成員、前立法會議員梁頌恆及游蕙禎2016年因在立法會宣誓時修改誓詞,被取消議員資格,被立法會行管會向兩人追討186萬港元(約716萬元新台幣)的薪資。香港法院5日審訊此案,梁頌恆及游蕙禎缺席審訊,也沒有提出抗辯及回應,被裁定敗訴,須支付行管會186萬元的薪資及相關訴訟費。

根據港媒報導,香港法院5日審理此案,梁頌恆及游蕙禎都沒有出庭,行管會方的律師表示,兩人曾在前年提交抗辯書,行管會要求兩人呈交抗辯理據等進一步資料,但沒有獲回覆;去年案件聆訊時,兩人都沒有出庭,之後也沒有解釋缺席理由,「梁頌恆及游蕙禎一直沒有積極抗辯。」

▼香港立法會議員梁頌恆、游蕙禎被取消議員資格,被裁定須交還薪資。(圖/路透社)

港裁定「取消議員資格」!梁頌恆、游蕙禎上訴申請禁制令。(圖/路透社)

由於梁頌恆及游蕙禎都沒有出庭,司法常務官決定剔除兩人的抗辯,判決須向行管會交還186萬元的薪資,每人93萬元(約358萬元新台幣),其中83.4萬元為行管會預支的營運資金,9.5萬元為議員酬金。

對於上述判決,梁頌恆表示,他多年前已向立法會秘書處提出歸還所有擔任議員時購買的物資,但秘書處不肯收之餘,還要他自行搬走處理,然後追討營運資金,「政權亂搬龍門DQ議員在先,玩弄程序再行打壓在後,如果再白費心機應對,我就認為不合理了。」

梁頌恆提到,過去一年政權瘋狂壓逼香港人,法律屬性的手足早已筋疲力竭,最近也有不少有關手足案件纏身,實在不忍再浪費他們寶貴的休息時間去處理他這件不足掛齒的案件。

梁頌恆還說,93萬元的欠款方面,根據非正式統計,幾單官司下來他還欠法庭400多萬元(約1500萬元新台幣)訴訟費,所以立法會秘書處這位100萬不到的小債主,可能要排隊等等,「有許多人詢問是否需要金援,先謝過,時代革命尚未成功,各位可將精神金錢留給有需要的手足與改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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