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例病患在...」散播疫情假消息 雲林警2天內傳3人到案送辦

▲陳姓民眾在雲林地區性臉書社團發布,有關疫情不實文字內容,遭雲林警方函送地檢署偵辦,最高可罰300萬。(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陳姓民眾在109年1月22日在雲林地區性臉書社團發布,有關疫情不實文字內容,遭雲林警方函送地檢署偵辦,最高可罰300萬。(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武漢肺炎疫情為時下國人最關注的訊息,現值防疫期間,卻有網友惡意流傳確診第八例病患在虎尾若瑟醫院,以及斗六臺大雲林分院有疑似染病病人,且配合度不佳等不實謠言。雲林縣警察局接獲衛生局告發,於2日內通知散佈訊息民眾3人到案說明,詢後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函送雲林地方檢察署偵辦。

雲林縣警察局於1月31日接獲雲林縣衛生局來函告發相關假訊息,隨即展開調查,於2日內迅速查明並通知散佈訊息的陳姓、李姓、張姓3人到案說明, 據警方調查3人所發佈之相關貼文內容經查證確認皆為不實內容,已涉嫌損害公眾及他人,詢後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函送雲林地方檢察署偵辦。

陳姓民眾1月22日在雲林地區性臉書社團貼文「斗六臺大雲林分院有疑似武漢肺炎病人,且配合度不佳,請大家減少出入公共場所,並加強洗手及戴口罩」等文字內容;張姓、李姓民眾於個人IG帳號張貼「各位第八例病患是在虎尾若瑟醫院確診的,所以出門一定要記得戴口罩」等圖片。

雲林縣警察局長顏旺盛呼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切勿隨意製造、散布或轉傳有關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警方將依傳染病防治法速查嚴辦,最重可由法院科以新臺幣300萬元罰金;另也請民眾全力配合政府相關防疫措施,相關資訊可上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或加入「疾管家」官方LINE帳號,將提供最新的防疫資訊。

▲陳姓民眾在雲林地區性臉書社團發布,有關疫情不實文字內容,遭雲林警方函送地檢署偵辦,最高可罰300萬。(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民眾於個人IG帳號張貼「各位第八例病患是在虎尾若瑟醫院確診的,所以出門一定要記得戴口罩」等圖片,遭雲林警方傳喚偵訊後函送地檢署偵辦。(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陳姓民眾在雲林地區性臉書社團發布,有關疫情不實文字內容,遭雲林警方函送地檢署偵辦,最高可罰300萬。(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民眾於個人IG帳號張貼「各位第八例病患是在虎尾若瑟醫院確診的,所以出門一定要記得戴口罩」等圖片,遭雲林警方傳喚偵訊後函送地檢署偵辦。(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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