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企業申請「武大郎」當商標遭駁回 官方:他是烈士

▲▼「武大郎」被認定為中國官方烈士,不能申請為商標。(圖/翻攝自微博/王洪波)

▲「武大郎」被認定為中國官方烈士,不能申請為商標。(圖/翻攝自微博/王洪波)

實習記者陳妙津/綜合報導

近日有大陸網友爆料,北京一間公司申請「武大郎」商標的提案被駁回,獲得的官方回應竟是「武大郎為烈士」,不能申請做為商標使用,防止對社會大眾產生不良影響,引發網友熱議,其中有人質疑,武大郎本是施耐庵所著《水滸傳》中的虛構角色,怎會成為烈士。目前官方已收回該駁回文件,並稱會重新考量審查。

據《北京時間》報導,在網路上瘋傳的駁回文件寫道,「經審查,根據《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8)項、第三十條的規定,我局決定駁回上述商標註冊申請,理由如下:『武大郎』為我國烈士,用作商標易產生不良的社會影響,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從文件上可見,申請時間為去年7月,而通知書則在本(1)月7日發出,上面蓋有正紅色的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審查業務印章,並稱若申請人對此駁回決定不服,可以在15日內依規申請複審重查。

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則於14日證實該份文件確實存在。而申請商標的代理申報公司出面說明,原來在官方資料庫「中華英烈網」中,真有名叫「武大郎」的烈士,熱議發生後,官方已收回該駁回文件,未來將重新審查。

網友紛紛對此表示,「居然有人真的叫這名子」、「革命烈士需要尊重,合情合理」、「世界之大無奇不有」、「和水滸沒關係,說清楚」。不過也有網友查詢後發現,在知識產權局商標局的中國商標往內,以「武大郎」作為商標申請的企業其實不少,申請類別五花八門,全部加起來共有73個。

中國《英雄烈士保護法》中明訂,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將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於或者變相用於商標、商業廣告,以防損及英雄烈士的名譽和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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