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哭泣少女」促銷國防教材 幼獅文化盜圖被控侵權…只願賠2000元

一名狼父性侵女兒6年,竟還噁稱:我有結紮妳不會懷孕。(示意圖/達志影像/本文當事人無關)

▲幼獅涉嫌盜用1張「哭泣少女」圖,被起訴違反《著作權法》。(示意圖非本案侵權照/達志影像)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幼獅文化事業公司涉嫌在出版販售國防通識教科書時,附贈1片圖檔光碟讓校方宣導友善校園,其中使用1張網路上抓來的「哭泣少女」照,被原創攝影師發現未經盜用,雖幼獅辯稱非營利的教育使用,且願支付2千元,但攝影師拒絕,台北地檢署認為幼獅用圖檔光碟促銷書籍,已屬商業用途,29日依違反《著作權法》起訴幼獅文化和劉姓女主編。

據了解,這張發生侵權爭議的照片,是1名少女在沒有特殊背景的暗色調下掩面哭泣,因為被某高中老師看中,放大沖洗,貼在校園攝所內,最為性自主宣導海報,照片的原創攝影師因此得知遭盜用,憤而提告民刑事告訴。

▲▼陸軍配合教育部國教署辦理「106年度全民國防教育學生實彈射擊競賽暨國防知能活動」。(圖/陸軍提供)

▲檢察官認為幼獅用「哭泣少女」照促銷自家國防安全教科書,已屬商業用途。(圖為資料照/陸軍提供)

專營青少年圖書出版的幼獅文化辯稱,這張照片是放在圖檔光碟中,作為各學校購買國防安全教科書時的贈品,屬於教育用途,且當初在網路上找到這張照片時,也曾告知若有人主張著作權,願意支付500元使用費,或者撤下照片,現在願意為這張「哭泣少女」提高為支付2千元。

原本檢方首度調查時,採信幼獅說詞,照片用於非營利的教育目的,處分不起訴,經再議高檢署發回後,檢察官認為,幼獅文化是把包含「哭泣少女」在內的光碟圖檔,當成促銷教科書的贈品,仍有商業營利用途,並非單純的公益教育,因此起訴幼獅和負責的陳姓女主編。至於全案民事部分仍在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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