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慰安婦受害者向日本求償「每人520萬」 今睽違3年首開庭

▲▼韓慰安婦受害者對日本政府索賠案今睽違3年首開庭。(圖/路透)

▲ 南韓慰安婦求償案今開庭。(圖/路透)

記者陳宛貞/綜合外電報導

二戰徵用工案挑起的日韓紛爭持續延燒之際,南韓慰安婦受害者遺屬對日本政府提起的索賠案13日睽違3年首次開庭。已故的郭藝男等受害者遺屬共20人提起損害賠償訴訟,要求日本政府賠償每人2億元(約新台幣522萬元),首次庭審今天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展開。日本政府則堅持,慰安婦問題早已解決。

《韓聯社》報導,受害者在2016年12月就提起訴訟,但法院至今未能開庭審理。因為南韓法院幾次向日本政府寄發起訴書,日方都依據《海牙公約》將其退回。日韓皆有簽署的《海牙公約》規定,當國家判斷其主權或安保受到侵害,便可拒絕受領起訴書。

南韓法院此後改採「公告送達」方式,即被告住址不詳、拒絕受領或出席審判時,以法院公布欄或官報公告,視為文件已經送達,便可展開審判。根據這項規定,起訴書在今年5月9日0時起被視為已送達,因此睽違3年啟動庭審,但日本政府料不會派人出庭。

南韓司法界預測,這起案件的爭議是國家主權豁免原則,即國家行為及財產免受他國行政、立法及司法管轄。原告則主張,日本政府在他國領土(南韓)施以非法行為,且罪行重大,不適用於國家主權豁免原則。

日本內閣官房長官菅義偉下午發表例行簡報時則堅持既定立場,認為包括慰安婦在內的日韓財產請求權問題早在1965年簽署《日韓請求權協定》時就已經完全解決,日韓政府2015年也確認針對慰安婦問題達成最終且不可逆的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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