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女友小三、國一女兒 退休警偷拍姐妹花

性侵,撿屍,強暴,迷姦(圖/記者黃克翔攝)

▲小女兒控訴,那時被楊男問有無和其他男生發生性行為,她說沒有後就被關進房間性侵。(圖/示意照/圖中人物和新聞無關/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楊姓男子竟將狼爪伸向女友的兩名女兒,除性侵外還偷拍影片,且大言不慚「妳那時候好陶醉,妳那時也不懂,只是自然反應。」兩名少女受辱後直到成年才勇敢說出來,也讓這起案件曝光。法官判楊16年2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聯合報》報導,楊男(67歲)是警察退休,2006年開始和女友相戀並同居,他先對女友的大女兒小美(化名)下手,把當時就讀小三、小四的小美抱在腿上,強迫她看成人片,進而霸王硬上弓;他食髓知味,在女友的小女兒小花(化名)升上國一時,硬上又偷拍,後來又二度性侵得逞。

▼姐妹花直到成年後才說出這段受辱往事,讓楊男受到法律制裁。(圖/示意照/翻攝123RF免費圖庫)

▲▼示意圖,社會,暴力,家暴,成人,性侵,女孩,手,床,絕望,悲,猥褻,傷害,流血,叔叔,私慾,崩潰。(圖/123RF)

受害姐妹花遭辱,但怕講出來讓楊男生氣,且家中經濟狀況也不好,直到成年後才報警,說出這段不堪往事。小花控訴,那時被楊男問有無和其他男生發生性行為,她說沒有後就被關進房間,對方還自稱是警察要採集精液殘留。

小花指控,楊男拿偷拍她和姐姐的影片炫耀,「妳那時候好陶醉,妳那時也不懂,只是自然反應」,過程中她都有錄音當證據。小美則證稱,楊事後還交代她裝沒事就好,別告訴其他人。

雖楊男矢口否認犯行,但桃園地院法官根據警方在他的電腦內,找到小美躺在床上一絲不掛的照片,且小花有提供她和楊男的錄音檔佐證。法官認為,姐妹倆具體詳述受害過程,因此不採信楊的辯詞,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等罪,判16年2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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