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不怕」他橫行各保育區 「2尺石斑」慘死萬里潛水客魚槍

▲ 潛客使用魚槍獵捕大石斑 最高可罰15萬。(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 潛水客違法在保育區使用魚槍獵魚,最高可罰15萬。(圖/記者郭世賢翻攝,下同)

記者郭世賢/新北報導

海巡署北部分署第二岸巡隊野柳安檢所8日上午,望哨人員在紅龍碼頭岸際,新北市萬里保育區內,發現一名潛水民眾違規採捕,當場查獲使用潛水器材,並持魚槍採捕石斑魚、石鯛魚及鸚哥魚各1尾,依違反漁業法第44條函送新北市政府裁處,最高可裁罰15萬元。

8日上午10時45分海巡署北部分署第二岸巡隊野柳安檢所守望哨人員,於紅龍碼頭岸際萬里保育區內,發現有一名周姓潛水民眾違規採捕,隨即通報野柳安檢所前往取締,岸巡人員抵達現場後,當場查獲周男使用潛水器材,並持魚槍採捕石斑魚、石鯛魚及鸚哥魚各1尾。

▲ 潛客使用魚槍獵捕大石斑 最高可罰15萬。(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周男向岸巡人員坦承,確實使用魚槍捕魚上岸,事證確鑿。岸巡人員經查,周男已不是初犯,曾在其他海域違規採捕遭送辦。岸巡人員將周男依違反漁業法第44條函送新北市政府裁處,最高可裁罰15萬元罰鍰。

野柳安檢所副所長林育正表示,海巡人員每日針對萬里保育區範圍,均不定時巡查,如有發現違規採捕情形,將會第一時間取締,另海洋保育觀念已普及,野柳在地民眾響應,將成立巡邏隊加入保育行列,日前在保育區內,即另查獲民眾違規採捕石花菜,再次提醒民眾,切勿於保育區內從事相關違規採捕行為,否則得不償失。

▲ 潛客使用魚槍獵捕大石斑 最高可罰15萬。(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 潛水客違法在保育區使用魚槍獵捕大石斑、石鯛魚及鸚哥魚。

第二岸巡隊表示,為積極保育海洋生態與維護海洋資源,嚴禁於公告保育區內實施非法捕撈行為,對於從事違規行為者將積極查處並建議主管機關從重處分,以永續保護保育海洋生態環境。

另呼籲當地愛好海洋志工成立巡狩隊,配合海巡署「118」免費報案專線,共同遏止破壞海洋保育等相關違法、違規行為,使野柳地質公園所環繞之海洋保育區內生態生物,真正獲得休息、生養,海巡接獲通報將立即前往嚴正查察,同時歡迎具有報考資格且熱愛海洋之有志青年,一同加入海巡署為民服務行列,為海洋興國理念共赴熱血與活力。

▲ 潛客使用魚槍獵捕大石斑 最高可罰15萬。(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 潛客使用魚槍獵捕大石斑 最高可罰15萬。(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 潛客使用魚槍獵捕大石斑 最高可罰15萬。(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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