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批「洋垃圾」湧入台灣損政府形象 環保署回應了

▲▼回收業者。(圖/記者許展溢攝)

▲監察院認為環保署遲至2018年3月知道進口量變化,但當年10月才有因應對策。(圖/記者許展溢攝)

記者許展溢/台北報導

大陸2017年底實施「禁廢令」後,導致廢塑膠進口至國內的進口量較同期增加2.5倍,同時影響國內回收廢塑膠及廢紙價格。監察院今(8日)批環保署直到2018年才有相關措施,錯失及早因應良機,衝擊回收產業價格。環保署今天回應,主要是這段時間還需要調查了解、溝通,不是說要做就能馬上做。

監察院認為環保署遲至2018年3月知道進口量變化,但當年10月才修改「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公告,雖然有效管控廢紙及廢塑膠進口量,但也喪失及早因應處理良機,衝擊回收產業及回收商收購個體業者價格,更損及政府形象、公信力,要求環保署、經濟部和財政部檢討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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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業者。(圖/記者許展溢攝)

▲監察院認為,雖然已有效管控廢紙及廢塑膠進口量,但也喪失及早因應處理良機。(圖/記者許展溢攝)

環保署廢管處處長賴瑩瑩表示,原本台灣針對進口廢紙、廢塑膠等沒有管制,循市場機制,通常只要業者有需求就會自行進口,加上以上都有相關環保法規,如台灣有自己的塑膠產業,只要原料不夠就會進口,但當時大陸實施禁廢令後,環署在做法上,必須先了解國內情況、各國管制措施,不是說要做就能馬上做。

賴瑩瑩舉例,以台灣紙廠來看,一般有3分之2是用國內回收,3分之1進口,但進口品項分很多種類,假設把違規的擋下來,可能也影響好的部分,就像吃了藥打了針,也是會把好的菌殺掉道理一樣。

▲▼回收業者。(圖/記者許展溢攝)

▲環保署強調,一項措施不是說要馬上因應就能馬上因應。(圖/記者許展溢攝)

賴瑩瑩強調,台灣有自己的產業需求,當要把不符合規定東西擋下來並管制時,是需要先調查了解,同時好好溝通,因為有很多層面必須去顧到,措施不是說要因應就能馬上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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