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薪1萬、「帥可以XX」!徵假男友過年太夯 律師:可能觸法

▲▼網友在臉書PO徵文,其中幾項條件可能會觸法。(圖/翻攝自臉書/爆料公社)

▲網友在臉書PO徵文,其中幾項條件可能會觸法。(圖/翻攝自臉書/爆料公社)

網搜小組/綜合報導

年關將至,雖然可以返鄉與家人團聚,但許多人最怕被家人親戚逼問感情或是婚事,臉書上之前就出現一陣「花錢雇男/女友」的風潮,甚至有女網友在徵求條件寫道「帥的話可以做愛」,引起討論。警方提醒,這類文章可能是另類「仙人跳」。

日前臉書上的爆系社團以及「靠北虎科」、「靠北清大」等版面都出現大量類似的徵友文,內容提到「徵過年應付父母的假男友」,條件包含24-30歲,相貌普通就好、最好會講台語,在除夕到初二期間陪網友回家,一天可領1萬元還包吃住。最特別的是,要不要一起睡是「看臉」,動作「最多抱抱」,但如果「帥的話可以做愛」。

之後在臉書出現一波「徵友風」,內容大同小異僅地點不同,在爆料公社內有疑似原PO本尊現身,還貼出美照吸引人,但真假難辨。這類貼文太多也引起警方的注意,《自由時報》報導,警方指出,這類貼文如果屬實,顯示雙方的性關係並不建構在金錢交易上,屬於你情我願,不算觸法,不過這類文章很可能是另類「約砲文」,更有「仙人跳」的可能,此部分仍須調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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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在臉書PO徵文,其中幾項條件可能會觸法。(圖/翻攝自臉書/爆料公社)

不過,一名律師提到,「帥的話可以做愛」一語,其實可以解讀成類似「嫖客」的意思,另外,若是男方年紀在「16歲以上,未滿18歲」,就觸犯了刑法的《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且該文有明確引誘或暗示發生性行為的訊息,若被未成年者看見,也可能觸法。律師還表示,若被司法單位認定是「在公共場所意圖使人性交易而拉客」的廣告,也可能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

目前無法得知貼文的女網友是否真的有徵到「假男友」,帶回家好過年,但貼文一齣,下方有大批男網友搶著報名,留言提到,「應徵看看」、「1天10000不賺嗎」、「衝了啦等什麼,我都凍未條了」、「機會是留給準備好的人」、「可以登大人又有得賺」、「誠徵:有錢的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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