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她付買屋頭期款卻遭劈腿 碎心男PO「臭破麻」挨告

▲▼偷吃,外遇,劈腿。(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陳男被連續劈腿兩次,因為氣不過只好到臉書PO文痛罵蘇女「臭破麻」,因此吃上官司。(圖為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37歲陳姓男子與蘇姓女友相戀7年,陳男幫蘇女付了房屋頭期款,還將房子登記在蘇女名下,並負擔所有家電開銷,額外還給蘇女每個月5千元生活費,卻仍遭蘇女連續劈腿兩次,陳男氣不過只好到臉書PO文,痛罵蘇女「臭破麻」,陳男雖一吐怨氣,卻也因此吃上官司。

陳男說,2018年3月間他接到小王傳來訊息,要他離開蘇女,他才知道蘇女劈腿而且已經和小王發生性關係,蘇女當時挽留他說仍愛著他,也保證不再與小王再來往,他才同意原諒蘇女,卻不料,半年後又發現蘇女根本與小王沒有斷乾淨,兩人仍然來往,他覺得心痛至極,決定分手,只是因為實在氣不過,一口怨氣沒地方發洩,才會在臉書PO文,他說只是自己抒發情緒,PO文更無指名道姓,相片也有用馬賽克,是蘇女自己對號入座。

陳男告訴警方,他與蘇女認識10年,相戀7年,對她掏心掏肺,蘇女買房時他幫忙付了15萬元頭期款,還負擔所有家電費用,自己省吃儉用,每個月還拿出5千元給蘇女當零用錢,卻換來對方欺瞞與劈腿。

蘇女則指控陳男,PO文下方附有LINE的對話紀錄截圖與她的大頭照及臉書暱稱,PO文內容卻粗俗不堪,即使已經做了部分馬賽克,但仍然足以讓人辨認出她,蘇女認為,陳男的PO文已經影響她的工作與生活,上個月向警方報案,怒告陳男妨害名譽、妨害秘密,警方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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