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男惡搞女網友泳裝照「有洋蔥」 檢認證:不算誹謗

▲桃園檢方對楊姓等3名男子在網路行為不予起訴。(圖/記者楊淑媛攝)

▲桃園檢方對楊姓等3名男子在網路加工照片行為不予起訴。(圖/記者楊淑媛攝)

記者楊熾興/桃園報導

李姓女子在社群網路臉書張貼自己穿著泳裝的照片,卻被楊姓網友以穿著相似的洋蔥照片譏諷「有洋蔥」,並引來邱姓、邸姓網友跟進改圖嘲諷,李女憤而控告他們妨害名譽,桃園地檢署調查後,以網友們行為不成立誹謗罪及公然侮辱罪已予楊姓等3名網友不起訴處分。

檢方調查,李女在2018年7月30日在個人臉畫張貼泳裝照,楊姓網友看到就在李女泳裝照下方留言:「有洋蔥」並張貼與李女穿著相似的洋蔥照片,之後更將李女泳裝照與洋蔥照片轉發在通訊軟體群組。

邱姓網友看到楊姓網友轉發的照片後,又將洋蔥照片合成在李女泳裝照的胸部位置後,再貼回楊姓網友的臉書網頁。邸姓網友在楊姓網友的臉書網頁上看到合成照片,又增加霧化處理的效果。

李女看到自己照片被惡搞,憤而對楊姓、邱姓與邸姓網友提出妨害名譽告訴;檢方說,網友們針對具體事實,依個人價值判斷提出主觀且與事實有關連的意見或評論,縱使尖酸刻薄,批評內容足令李女感到不快或影響其名譽,不成立誹謗罪、更不在公然侮辱罪的處罰範圍,已予楊姓3名網友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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