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19天撞79次鄰居門挨告 檢認定患「地中海貧血」走路不穩

▲桃園檢方以老翁行為與「刑法」強制罪構成要件不符偵結予以不起訴。。(圖/記者楊淑媛攝)

▲桃園檢方以歐男行為與「刑法」強制罪構成要件不符偵結予以不起訴。(圖/記者楊淑媛攝)

記者楊熾興/桃園報導

桃園市李姓男子不滿鄰居62歲歐姓男子,不定時以手肘撞擊他住處鐵門,撞擊聲響讓他飽受困擾,單單2018年1月3日到31日間的19天內,就撞了79次的鐵門,於是李男怒告歐男強制罪;但檢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罹患地中海貧血的歐男確有走路不穩情形,歐男的行為與「刑法」強制罪構成要件不符,偵結予以不起訴。

李男指控,歐男與他是桃園市桃園區某巷弄隔壁鄰居,卻不時用手肘敲擊他家的鐵門,突如其來的聲響讓家人飽受困擾,經勸告也沒有效果,他在2018年1月3日起至31日進行記錄發現,被敲擊鐵門的天數就有19天,敲擊次數高達79次,甚至有7分鐘撞8次門的情況。歐男否認故意敲擊李男住處鐵門,解釋他曾因跌倒受傷、走路不穩,需要攙扶才會碰撞到鐵門;歐男妻子也證稱,丈夫吃完早餐都會想運動,但因罹患嚴重的地中海貧血、走路不穩,手肘才會碰觸李男住處鐵門,附近住處的鐵門也有被丈夫碰到,並非故意針對李男。

檢察官調閱監視器畫面,歐男確實有走路不穩的狀況,並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認為李男行為不構成強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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