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瞪什麼瞪!」酒吧被丟菸灰缸挑釁 他砸瓶反擊遭判9年

▲酒吧反殺案。(圖/翻攝自頭條新聞)

▲左為挑釁者李雷,右為反殺者王浪。(圖/翻攝自頭條新聞/同下)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陝西咸陽一間酒吧去年發生凶殺案,李雷與王浪發生爭執後互毆,先挑釁者李雷被王浪反擊致死,法院今年6月做出判決,王浪犯故意傷害罪一審獲刑9年。如同先前BMW龍哥反殺案,這起案件也再度引發「自衛過當」的爭議。

當時在酒吧的時候,22歲的王浪在酒吧喝酒,而已經喝了許多酒的李雷也進入店內。在服務生引導至座位的過程中,李雷認為王浪在瞪他,就上前質問,並從旁邊桌上拿了一個菸灰缸,扔到坐著的王浪胸前,王浪也從桌子上抓起啤酒瓶,兩人發生爭執。

▲酒吧反殺案。(圖/翻攝自頭條新聞)

有多名目擊者表示,李雷那時說,「你在那瞪X子勒(你在瞪什麼)」,近視800多度的王浪並沒有回應,直到李雷把菸灰缸隔著桌子扔到他身上,他才抓了啤酒瓶站了起來,問李雷「為什麼砸?」

李雷回應,「把你打了,咋了(打你怎樣)?」,王浪的朋友和服務生勸雙方坐下,不要打架,結果李雷等三人直接把沙發和桌子推倒,往被砸的王浪桌前走過來。

▲酒吧反殺案。(圖/翻攝自頭條新聞)

後來雙方相互站立僵持,當事人朋友們隨後散開,李雷先後兩次遞給王浪兩個酒瓶,自己也拿起一個酒瓶;幾分鐘後,李雷用左手掐住王浪的脖子,王浪隨即用啤酒瓶砸向李雷的頭、肩部,直到瓶身斷開,雙方糾纏扭打。

王浪表示,當時他被李雷掐住,讓他有種窒息感,後來李雷把啤酒瓶遞給他,叫王浪砸他,還說「都是出來耍的,你把我也沒有打個啥,咱們各耍各的」,王浪聽他名字有個雷字,就叫他雷哥,但被要求閉嘴。

王浪說,李雷說話語氣很衝,又拿酒瓶打他,自己用左手擋了一下後,就覺得自己一直被欺負,卻只能挨打很不服氣,於是便拿右手酒瓶朝對方打過去,「打在頭上還是肩上記不清了,好像打第二下的時候,酒瓶被打的從中間破開了。」

當時李雷說,「你還敢打我,我把你弄死去」,說完便準備去桌上拿酒瓶,王浪就用破開的酒瓶上半部分朝李雷亂戳,戳在肚子和背部,李雷便倒在地上。

過了幾秒後,李雷站了起來,左手摀肚子、弓著背走向酒吧大門口,向服務員說,「我不行了,我不行了,快叫120」,服務員回憶,當時他看到李雷和王浪身上都是血。

▲酒吧反殺案。(圖/翻攝自頭條新聞)

李雷被送到醫院後,經搶救無效死亡。涇陽縣公安司法鑑定中心屍體檢驗,李雷頭部、胸部多處受傷,有些更傷及心臟,導致失血性休克死亡;王浪則在現場等待朋友幫忙通報的民警到來,和現場的人一起前往派出所,最後以涉嫌犯故意傷害罪被公安局刑事拘留。

該案在審理過程中,經法院主持調解,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與被告人達成調解協議,王浪家屬舉所有親戚之力湊錢,向李雷家屬賠償了36萬元人民幣。

據了解,死者李雷之前曾有尋釁滋事前科,被行政拘留十五天過,原因是有拼車司機雇他去恐嚇、阻撓競爭對手載客。

王浪律師認為,這是一起因李雷無故挑釁、逞強行凶等行為引起的命案,王浪也是因生命安全受到李雷主動且非法攻擊的情況下,出於極端恐懼、憤怒的激烈反擊行為,因此符合正當防衛的構成要件,不應負任何法律責任。

咸陽市中院認為,根據證人證言、被告人供述,結合案發現場監控視頻拍攝的影像等證據,被告人行為不符合防衛過當的條件,不屬於防衛過當;王浪在被害人倒地後,其故意傷害行為已經完成並既遂,不存在犯罪中止,最後以故意傷害罪判處9年有期徒刑,王浪則提請二審獲得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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