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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大地控傅崐萁涉偽證案 花蓮地院判傅無罪

▲花蓮縣長傅崐萁遭理想大地控訴,違反《稅捐稽徵法》及偽證罪。花蓮地方法院24日宣判傅崐萁無罪。(圖/記者王兆麟攝,下同)

花蓮縣長傅崐萁遭理想大地控訴,違反《稅捐稽徵法》及偽證罪。花蓮地方法院24日宣判傅崐萁無罪。(圖/記者王兆麟攝,下同)

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花蓮縣長傅崐萁2011年遭理想大地控訴,藉勢藉端逼售壽豐鄉66筆土地,再透過榮亮實業公司轉售淨賺2億100萬元,涉逃漏營業稅9114萬元,檢方認為榮亮公司雖掛名他人,但實際負責人就是傅崐萁,去年依違反《稅捐稽徵法》及偽證罪起訴傅等3人。花蓮地方法院今天宣判,認定鮑廣廷為實際負責人判刑1年6個月;傅崐萁、林德復無罪。

榮亮公司於2006年由傅崐萁妻族出資成立,其妻徐榛蔚曾擔任過董事長。檢方查出公司運作、匯款、資金調度等,都是由傅崐萁、其助理甚至是縣府員工協助執行;甚至連公司設立地址,都設在傅崐萁擔任立法委員期間的私人辦公室,據此認定傅崐萁是實際負責人。但法院判決打臉,認定鮑廣廷才是實際負責人。

▲花蓮縣長傅崐萁遭理想大地控訴,違反《稅捐稽徵法》及偽證罪。花蓮地方法院24日宣判傅崐萁無罪。(圖/記者王兆麟攝,下同)

法官判決,鮑廣廷犯逃漏稅判決有期徒刑1年6個月,其登載紀錄不實判刑2個月可易科罰金,兩罪均緩刑3年。被告傅崐萁、林德復兩人無罪。

理想大地負責人梁清政指控,傅崐萁透過秘書長顏新章以展延開發許可權為迫,加上2010年初趁該公司有10億元債務到期,資金壓力沉重之際,於2010年12月22日邀集買賣雙方先後至花蓮縣政府縣長辦公室,由傅崐萁以榮亮公司名義,先以低價10億5500萬元向賣方梁清政購買名下66筆農地(共19萬150坪),當天以12億5600萬元轉售予買方林德復,賺取價差2億100萬元,而榮亮公司並未向稅捐單位申報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

▲花蓮縣長傅崐萁遭理想大地控訴,違反《稅捐稽徵法》及偽證罪。花蓮地方法院24日宣判傅崐萁無罪。(圖/記者王兆麟攝,下同)

花蓮地檢署前年9月偵查終結,認為榮亮公司涉嫌逃漏稅,將榮亮公司負責人鮑廣廷等人提起公訴;而傅崐萁、顏新章當年因查無逼迫證據獲不起訴,但經過梁等上訴聲請再議,檢方根據新事證認定傅就是背後影武者。傅崐萁去年則痛批這是對他政治、人格的謀殺,是興票案的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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