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職場性騷擾調查:40.9%「當開玩笑,不予理會」

▲性暴力,暴力,虐待,孩童,男孩,女孩,小孩,兒童,性侵,性騷擾,戀童。(圖/CFP)

▲女性受性騷擾者有高達40.9%未申訴原因在於「當開玩笑、不予理會」。(示意圖/CFP)

記者吳定軒/綜合報導

勞動部8日公布的調查顯示,女性受僱者最近一年在工作場所有遭受性騷擾經驗的比例比男性高4%,在加害者中,以同事或客戶所占比例最多;此外,調查也指出,受到職場性騷擾女性中,有40.9%會「當開玩笑,不予理會」。

為了解《性別工作平等法》實施情形及受僱者在職場就業平等實況,勞動部在106年9月分別以「事業單位」及「受僱者」為調查對象,辦理「僱用管理就業平等概況調查」、「工作場所就業平等概況調查」,並選在38婦女節公布相關調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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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調查顯示,女性受僱者最近一年在工作場所曾遭受性騷擾占4.4%,高於男性的0.4%;在女性遭受性騷擾的加害者,以同事或客戶較高(可複選),分別占47.7%、38.6%,其次為上司占25.0%。

調查資料中也指出,女性受僱者受到性騷擾後,有25%會提出申訴,54.7%會當開玩笑,不予理會。

▲55%女醫師曾目睹或受高層性騷擾 「職級越低」越嚴重!。(圖/醫勞小組提供)

▲近日醫勞小組調查中,有55%女醫師曾目睹或受高層性騷擾。(圖/醫勞小組提供)

在促進工作平等的措施上,據調查資料顯示,106年事業單位同意員工申請「性別工作平等法」各項假別的比率,除家庭照顧假78.1%,其餘均達80%以上,對於大部分母性保護相關假別同意比率則達90%以上,其中以「產假」占94.7%最高、「流產假」占92%、「安胎休養」占91.8%。

在就業歧視部分,106年事業單位辦理各項業務大部分未考量性別及跨性別/性傾向因素,有性別考量者以「工作分配」占21%最高,其次為「薪資給付標準」占6.6%;有跨性別/性傾向考量者以「工作分配」占9.9%最多。

勞動部表示,這2項調查分別回收有效樣本事業單位3297份、受僱者4514份(女性3308份及男性120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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