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商內容要吸金+吸睛 阿里巴巴:網紅是重要好幫手

阿里巴巴台灣創業者基金執行總監李治平(圖/阿里巴巴提供)

▲阿里巴巴台灣創業者基金執行總監李治平提到,電子商務平台在推動差異化內容過程中,網紅是重要幫手。(圖/阿里巴巴提供)

記者洪菱鞠/台北報導

阿里巴巴台灣創業者基金昨(3/7)公布新一波13家投資企業,除了技術領域,其中也加入電子商務相關企業,尤其是能提供差異化內容的電商平台,例如聚焦主題、服務內容或商品種類的垂直電商,阿里巴巴台灣創業者基金執行總監李治平特別指出,網紅更是電子商務平台推動差異化內容的重要幫手。

繼去年公布投資的9家企業後,阿里巴巴台灣創業者基金公布新一波13家投資企業中,領域涵蓋人工智慧、機器學習、電競、電子商務、運動健身、AR/VR等,其中超過7成目前運用的技術或未來發展方向與人工智慧、電子商務有高度相關。統計截至目前為止,基金已完成投資共22家台灣創業公司,合計投資金額約新台幣20億元。

阿里巴巴臺灣創業者基金發現,人工智慧結合硬體技術、新興電商創造消費需求,成為台灣創業兩大優勢。在電子商務相關方面,李治平說,「和綜合電商以多樣品類、低廉價格、高庫存量為競爭優勢不同,垂直電商能朝主動為消費者創造購物需求並引導選擇,形塑電商自身成為提供不同生活品質、消費風格的品牌。」

電商要成長,除了靠平台自身提供內容的差異化,帶動龐大交易規模的另一助力來自於網紅的推動。根據中國網紅經濟發展調查顯示,中國2017年Q2的網紅電商交易額相較同期大幅增長106.9%,網紅不只製作吸睛內容吸引消費者、創造新的消費需求,相關的週邊服務或商品透過網紅的軟性置入能更大幅度地提升能見度和可信度。

阿里巴巴臺灣創業者基金表示,網紅熱潮延燒到台灣,產業規模甚至擴張到其他產業,開拓新興的商業模式與高經濟價值,在新一波投資的企業中,從電子商務到電競、運動、料理教學等相關領域的台灣創業公司,皆積極運用網紅拓展事業,而阿里巴巴集團生態系的豐富資源能有效協助極大化企業發展網紅的經濟效益,也正是基金投資的主要考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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