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夫不陪產檢在家打電動 她下決心悔婚自己養小孩

▲懷孕示意圖。(圖/達志影像)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一名張姓女子懷孕後準備和男友結婚,而且也舉辦了婚宴,但是她後來發現未婚夫不願賠她去產檢,還曾動粗,頓悟未來跟這樣的人在一起應該不會幸福,因此果斷毀婚,拒絕登記,不過也遭男方求償,因此要賠30多萬元。

據判決書,張女和唐姓男友交往一年多,後來就因為懷孕論及婚嫁,本來一切順利,連婚禮都辦了,但後來就發現未婚夫對她很冷漠,多次產檢要求陪同,唐男都說「不想」、「沒空、自己去」,寧可窩在家中打電動,還對她過動粗,因此覺得很沒安全感,「未來可能不幸福、為何要勉強嫁」?因此悔婚拒辦登記,寧願靠自己養小孩,事後就挨告求償聘金、婚紗拍攝、喜餅、婚宴費用和精神賠償共140多萬元。

法官審理後認為,2人雖有婚約,但不可強迫履行,無法共結連理,是雙方都有過失,婚紗照、喜宴、紅包費和精神賠償都不能請求,但聘金和喜餅費則要平均負擔,判張女賠償3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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