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台南地方法院歷經15年修復 列為國定2級古蹟

▲原台南地院建物,經內政部列為國定2級古蹟,是一棟極富藝術價值的司法建築,將於11月8日竣工啟用,免費開放民眾參觀。(圖/記者林悅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台南地方法院指出,該院管理之原台南地院建物,經內政部列為國定2級古蹟,是一棟極富藝術價值的司法建築,自日治時期以來,有87年的歲月是做為司法審判機關使用,歷經15年局部解體調查、考古、修復工程,將於11月8日竣工啟用,免費開放民眾參觀。

台南地院行政庭長郭貞秀指出,自民國90年4月台南地院位於健康路新廈落成啟用後,原台南地院廰舍建築(台南市中西區府前路一段307號),歷經13年餘的局部解體調查、考古,修復施工期間851天、工程費用1億1千餘萬元,終於修復完成,即將於11月8日竣工啟用,免費開放民眾參觀,並同時舉辦「古蹟風華再現,司法文物特展」系列活動,歡迎民眾參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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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館日為週二至週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每週一及國定假日休館,預約導覽及相關資訊請上國定古蹟台南地方法院網站查詢(http://tnd.judicial.gov.tw/hs/),或電(06)2956566分機21063、古蹟服務專線:(06)214-7173,請民眾善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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