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復興航空南港空難 董事長、駕駛13被告均不起訴

▲復興航空南港空難中,13名被告均獲不起訴處分。(圖/東森新聞)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去年2月4日,復興航空GE235班機在飛往金門途中,墜毀於基隆河,造成43人罹難。士林地檢署偵查終結,復興航空董事長林明昇、機師廖建宗、劉自忠等一共13名被告均獲不起訴處分,不起訴原因。

根據不起訴處分內容,檢方認為,事故發生直接原因,因飛機發生二號發動機AFU有異常狀況,導致二號發動機自動順槳時,機師廖建宗未依規定進行故障排除程序,誤將一號發動機油門手桿收回,且擔任監控駕駛員劉自忠未發現此異狀,導致雙邊發動機均失效後,失去動力產生失速的現象,最終墜毀於基隆河,2位機師就事故之發生自有過失無訛。但因2名機師已死亡,士林地檢署認為應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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