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鑽法律漏洞 無牌車占車位罰3600元

▲拔牌停車想省停車費,但將被罰至少3600元。(圖/東森新聞,下同。)

地方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有車主因為酒駕,朋友好心說要幫他把車開走,結果卻是拔掉車牌,再停在路邊停車格,以為這樣可以免費,沒想到員警見一個星期都沒人來移車,通知車主後,以沒懸掛車牌在道路停車這條規定罰了3600元。

大馬路旁停車格一位難求,白色轎車卻拔掉車牌停放快一星期,附近居民氣炸。警方從引擎號碼追蹤找到車主,車主到場一臉迷茫表示,上禮拜酒駕,朋友好心幫忙卻是拆了車牌,就停在路邊停車格,原本以為可以免費停車,沒想到警方以沒懸掛車牌在路邊停車這條法規,將開罰3600元。

高市三民二分局鼎山所長甘文豪表示,之前需要夾單7天沒人移車才能拖吊,但7天之內車主就把公告撕毀,以為沒有達到法規公告標準,還會因此多收一張罰單,現在最新法規,要抓出這些職業霸位者,只要能追出車主就能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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