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故障推著走 無辜男挨撞還被依過失傷害起訴

我們想讓你知道…小編不解,馬路旁為何不能牽車行走?

▲機車故障「牽車」被追撞,遭過失傷害起訴。

地方中心/新北報導

一名尤姓男子去年3月機車拋錨故障,由於人行道都是雜物,只好牽車在馬路上行走,不慎遭到丁姓男大生從後方追撞,導致他失去嗅覺和味覺,事後不只丁姓男大生,竟然連牽車的尤姓男子都被檢察官依過失傷害罪起訴,最後獲得無罪判決。

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是一條大馬路,平常車流量相當大,機車、汽車爭道看起來相當危險,不時還有砂石車呼嘯而過,這個時候像這樣牽著機車在馬路上行走,而且走的路線還相當靠近慢車道的白線,車輛從身旁一台一台擦身而過,看起來真的讓人捏一把冷汗。

去年3月31日,尤姓男子因為機車拋錨,只好牽著車走在馬路上遭到丁姓男大生從後面追撞,兩人雙雙倒地受傷,尤姓男子頭部受到重創,不但再也聞不到氣味,甚至也永遠嘗不出味道。

當天下著雨,路面相當濕滑,丁姓男大生騎乘白色機車不慎撞到牽著藍色機車(上圖)的尤姓男子,檢察官認為,尤男車輛發生故障,應該要先把車停放路邊,並在車後面放置反光標誌,但他並沒有這樣做,反而是牽著機車走在大馬路上,把尤男和丁姓男大生都依過失傷害罪起訴。

事發現場人行道上堆滿了雜物,要牽著機車通過有一定的困難度,法官考量他應該是被迫把車牽在馬路上,而且把車停靠路邊放置反光標誌的規定,應該是規範汽車,所以最後判決尤姓男子無罪。萬萬沒想到,只是牽車被撞,也會被檢察官起訴,還好最後法官還他一個清白。(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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