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馬募兵政策解套?王天德:台灣的不是全面募兵制

我們想讓你知道…原來我們會錯意了

▲國防部13日解釋台灣的募兵制跟美國不一樣。(圖/東森新聞資料照)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國防部資源規劃司司長王天德13日在記者會中表示,募兵制驗證期程依照行政院核定,調整到民國105年底後,在役男兵役義務等方面,中華民國的募兵制並非全募兵制,而是維持憲法國民兵役義務,不是採取美國等國家的「全募兵制」方式,而是秉持「平時養兵少、戰時用兵多」的原則。

他表示,除招募適量的長役期志願役人力擔任常備部隊外,同時保留役男徵兵機制,平時徵集義務役役男接受4個月軍事訓練,完訓後平時儲備為後備軍人,並接受教育召集訓練,戰時則迅速動員。

王天德表示,依據兵役法第25條及34條規定及公告,103年後83年次以後出生役男接受4個月軍事訓練,及82年以前出生役男未經徵招,服替代役1年的政策沒有轉變;配合民國105年底後驗證募兵制,103年及104年各需徵集3萬多人入營服常備兵現役,其餘大部分仍是服替代役。

王天德表示,根據內政部估算,82年次以前尚未服兵役的役男還有22萬多人,配合募兵制驗證期程,調整至105年底,這些役男部分於103年及104年各需徵集3萬多人入營服常備兵現役,這兩年合計共6萬多人,其餘大部分仍是服替代役;他強調,國軍積極推動募兵制,增進志願役人力成長,沒有政策改變或跳票情事,只是驗證期程調整。

王天德說,國防部按募兵制實施計畫,在6月陳報行政院研議「志願士兵起薪調整」,增設戰鬥部分加給、留營慰助金及調增地域加給等配套措施;延長2年驗證期間,可有利於相關配套措施效應的發揮,目前行政院持續審查中,後續配合財政配套通過後,將有利讓更過人願意從軍。

國防部12日表示,全募兵延後2年上路, 民國82年12月31日前出生,尚未服役役男,若屬常備役體位,仍要入營服役,影響人數高達6萬人。許多役男得知後一片叫罵,直喊「很害怕成為下一個洪仲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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