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度強吻與摸女學生胸部 北市某國中林姓班導無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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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某間國中的林姓男班導,涉嫌在民國99年10月開始至100年6月間,8度於車內、教室、實驗室和辦公室等處強吻、或是摸女學生的胸部;台北地檢署12日依強制猥褻等罪嫌將林男起訴。

檢方表示,林男某次的「獸行」,是在晚自習把女學生帶到學校地下停車場的車內,他在車後座把自己褲子脫掉,接著抓住被害人的手摸他的性器官,之後還硬把少女的上衣解開,不過試圖將她的褲子脫下時並未得逞。

偵訊時,林男不但否認自己的犯行,而且完全沒有後悔的意思,因此檢方以強制猥褻罪及強制性交未遂罪嫌起訴他,並請求台北地方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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