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違法移植器官? 心臟科權威:有爭議

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日前立委蘇清泉在衛環委員會,質疑柯文哲論文提到過去曾經涉嫌強摘病人器官,引發醫界爭議。部分醫界人士表示,柯文哲是否違法有討論空間,但即使是腦死判定,在醫學上仍有道德疑慮。對此,振興醫院心臟中心主任魏崢,在臉書公開發表個人看法。

魏崢表示,他並不反對無心跳器官捐贈,但是看完柯文哲發表在Clinical Transplantation的論文後,他不認同論文中,「可操作的捐贈者」(controlled donor)的作法。魏崢認為,「若醫師盡力救治,CPR很久心臟還是跳不回來,如果他們的腎臟還沒受損,當然可以用,但人工引導的心跳停止(controlled donor)就有點勉強了。」

魏崢說,他非常肯定台大移植團隊的努力,理解移植團隊希望多爭取活體器官,以提供患者移植用,但是各科別的立場不同,對器官移植就會有不一樣的態度,所以建議台大移植團隊爭取器官時,手法要更加謹慎。

魏崢舉神經外科為例,表示有不少神經外科醫師不認同器官移植,甚至反對,因為在臨床上單憑神經檢查並無法斷定患者是否沒救,所以神經外科才會特別嚴格要求腦死判定,認為寧可少幾個器官,也不該恣意決定患者的生死。

魏崢也舉國外案例討論,有一位 Standford 訓練出來的加州醫生因為想要取得無心跳器官而用手段讓心跳加速停止,結果被求刑八年,念在這樣的重刑可能會影響美國人捐贈器官的意願,特別通融給予免刑。加州政府特別聲明不是因為他沒有過失才予以免刑,並引以為戒,這說明醫師不必要為了多摘取一個器官而作出傷害自己的事。

魏崢說,雖然無心跳捐贈在國內是合法的,我們對於controlled donor更要慎重,因為那是藉著我們的手將患者的生命結束的。魏崢認為,現階段最好的辦法修法,並廣邀神經學的專家參加,將腦死判定條文作修正,在不會誤判的狀況下,讓不能判腦死的捐贈者列入判定的程序。不過,魏崢仍不忘批評柯文哲,認為在法令尚未通過前,無心跳器官的移植仍是有爭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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