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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宋達民共用外籍看護? 北市:宋逸民經查沒違法

記者盧姮倩/台北報導

藝人宋達民、洪百榕夫妻遭媒體踢爆疑與雙胞胎哥哥共同使用父母外籍看護,弟弟宋達民遭新北市勞動局開罰3萬元,8日下午台北市勞動局派員赴宋逸民住處查訪,經查察發現,宋逸民與宋達民雇用的看護並非同一人,且宋逸民看護確是有與宋逸民父親同住,沒有違法情事。

媒體報導,宋達民和老婆洪百榕以及一對兒女外出享天倫,在遛狗時拿出車鑰匙要外傭去拿東西,之後又去幫宋家溜狗。涉嫌違反就業服務法,經檢視媒體刊登的照片,初步認定宋達民已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開罰新台幣3萬元並限期改善。


▲台北市勞動局表示,宋逸民雇用外籍看護與宋達民不同,且與宋達民父親同住,並無違法。(圖/ETtoday資料照)

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8日下午派員前往宋逸民所聘僱的外籍看護工工作地址進行查察,發現宋逸民所雇用看護與宋達民並非同一人,未發現宋逸民有指派外國人從事許可外工作的具體情事,且該看護與宋逸民父親同住,確實沒有違法。

北市勞動局表示,依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3款之規定,雇主聘僱外國人不得指派所聘僱之外國人從事許可外之工作,違反者得依同法第68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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