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大學準女主播命案 兇嫌林昆翰無期徒刑定讞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苗栗聯合大學林姓女大生遭租屋在同棟大樓,也是同校的男大生林昆翰殺害案,最高法院3日宣判,法官在審酌林男犯後態度及曾當庭向死者家屬下跪道歉等行為後,認為林男人性未泯,判處他無期徒刑定讞。

聯合大學男大生林昆翰殺害同校林姓女大生案,最高法院判處林男無期徒刑定讞。(圖/本報資料照)

判決書指出,林昆翰是苗栗縣聯合大學學生,與同校的林姓女子租屋在同棟大樓,林女去年應屆畢業後,考上台北某家電視台女主播,並於去年6月28日返回租屋處搬家,準備退租,林昆翰見林女隻身搬運行李,主動上前幫忙,並藉機索取林女手機號碼。

不料,林昆翰索取電話遭林女拒絕,林男遂返回房間拿水果刀再前往林女房間,並趁林女不注意,拿起對方手機撥打自己的手機號碼,藉此以獲得林女手機號碼,林男行為立即引發林女不悅,並加以指責。

2人發生衝突後,林昆翰拿出預藏水果刀抵住林女頸部,隨後猛刺對方10多下,林女約3至5分鐘即當場死亡。林昆翰竟還心起淫念,褪去林女屍身衣物後污辱林女遺體,林昆翰在案發後隔天還傳簡訊給父母,謊稱與林女意外遇難,企圖誤導案件偵查。

全案經苗栗地方法院審理後,林男被依殺人罪、污辱屍體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後經檢察官提出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認為,林母原本萬幸女兒求學成功、謀職順遂,案發當天也心懸女兒,卻在接獲報平安電話後,再無機會見到女兒神采煥發在職場活躍,重逢之際僅一具冰冷屍體觸目於前。

法院考量林昆翰屢示深深後悔,承諾接受任何刑罰制裁,甚至當庭痛哭、跪歉家屬,人性未泯,仍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全案經林昆翰委任律師向最法院提起上訴後,最法院在3日駁回林男上訴,維持台中高分院原判決,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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