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自傷失明詐保被判刑定讞的蔣宗華(左),涉重施故技再被查獲判刑。(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曾弄瞎自己左眼詐保被判刑定讞的男子蔣宗華,企圖重施故技但自己不能再瞎1次,涉說服賣車的林彥廷共謀,並提供不明藥水讓林男每天滴雙眼,半年內視力從0.9驟降到0.01以下,企圖詐領4580萬元保險金,僅領到32萬餘元就被揭穿,蔣男出庭不認罪、數度行使緘默權,林男僅坦承投保資料不實,堅稱雙眼生病失明,台北地院依詐欺取財罪判蔣男1年2月徒刑、林男7月徒刑,可上訴。
現年49歲的蔣男自稱仍從事營造工作,本案出庭時,他都扶著1名隨行男子背部狀似藉此導盲,但媒體上前採訪,他卻拔腿跑給記者追、還能精準躲開路人。最後辯論時,審判長訊問為何提供不明藥水、有無索取或使用林男的銀行帳戶,蔣男均保持沉默,被一再追問,才表明「我要行使緘默權」。

▲蔣宗華(左)不認罪,出庭數度行使緘默權。(圖/記者黃哲民攝)
37歲林男僅承認用不實財力證明投保鉅額保險,堅稱雖用蔣男提供的藥水滴眼睛,但雙眼失明是生病造成,不是故意弄瞎。辯護律師主張2度鑑定確認林男眼球角膜與水晶體完好無損,目前無任何化學物質能穿透角膜與水晶體,直接造成林男罹患的「雙眼脈絡膜炎合併黃斑部結痂」症狀。
辯護律師強調林男的失明是自然疾病造成、非外力介入,保險契約定義的「失明」,指視力永久在萬國視力表0.02以下,不是「全盲、完全看不到」,所以檢方對林男涉嫌詐保的指控,均屬虛構。
不過林男表示,目前在餐廳從事洗菜洗米洗碗工作、月入2萬多元,勉強維持生計、設法養活自己,不想再給家人帶來麻煩,工作雖辛苦但很踏實,他非常後悔做本件投機行為,自己眼睛現在這個樣子,還被本案搞得很憂鬱,希望輕判。

▲林彥廷堅稱生病失明,否認與蔣宗華共謀詐保,但後悔做了投機的事。(圖/記者黃哲民攝)
判決指出,身材壯碩的蔣男,於2013年9月自傷左眼造成視力僅剩不到0.01,領取保險理賠共353萬餘元,被保險公司提告查出他製造「路樹刺眼、自撞護欄」騙局,蔣男被依詐欺取財罪判刑1年定讞,但他後來雙眼被認定失明,告贏保險公司須理賠共1310萬元。
2019年間,蔣男涉重施故技,跟賣車業務員林男共謀,先成立空殼公司由林男掛名負責人,偽造高額年收入的財力證明,投保共4550萬元壽險與重大傷病險,2人約定外加林男犯案前就已投保的壽險,若詐保成功,林男拿1000萬元,其餘全歸蔣男。
隔年(2020年)3月間,林男用蔣男提供的不明藥水,每天在雙眼滴1、2次,半年內雙眼視力從0.9驟降到0.01以下,取得失明的診斷證明,同年8月申請失能保險理賠共4580萬元,僅其中1家保險公司受騙理賠32萬餘元,另2家保險業者起疑拒賠,報案調查。
檢警跟監蒐證,發現林男能滑手機、外出購物、到ATM按密碼領錢,約談後查出蔣、林2人犯行,起訴2人涉犯詐欺取財罪嫌,蔣男一度被羈押禁見。
林男坦承蔣男給他「神奇藥水」,但辯稱視力模糊、缺損,跟蔣男給的藥水無關,他繳出空瓶送驗,確認僅是眼科麻醉劑,不會造成失明。蔣男否認提供不明藥水,他沒請林男去投保,林男後來投保的事情跟他無關。
檢方主張林男提供的空瓶,原本裝的未必就是蔣男給的不明藥水,且林男事前雙眼無異常紀錄,誰會用來路不明、成分不明且已開封的眼藥水,滴入自己眼睛,何況林男到案曾供稱蔣男說過「惡魔的交易」計畫,在本案覺得自己像傀儡,足認2人共謀詐保,蔣男就是首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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