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母親多次暴力對待孩子,甚至要求「趴地舔湯汁」。(示意圖/取自視覺中國CFP)
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台中1名孩童患有過動症,由母親單獨撫養,但台中市政府社會局查出母親在2023年7月起,陸續因孩童沒整理房間,就用掃帚、衣架打手腳及掌摑等不當方式教訓孩子,導致孩童四肢遍佈傷痕,甚至在孩童端雞湯不慎灑出來時,命令他趴地舔湯汁。孩子雖被社會局安置,但返家仍遭母親不當管教,社會局評估需要再聲請延長安置期限3月,台中地院昨(9)日裁准,可抗告。
裁定書指出,該名母親2023年7月間,因孩童未整理房間,遭母親肢體管教,造成右小腿多處條狀傷痕;隔月又因家務問題,以掃帚責打孩童雙臂數下、掌摑雙頰各1下,並於孩童在廚房端雞湯時不慎將湯汁灑落地面,令孩童將地上湯汁舔乾淨,孩童聽從母親指示,趴在地上舔湯汁。
案經社工介入,同年8月8日與母親及親屬簽訂安全計畫,母親答應不再肢體管教,但同年10月再次發生孩童把東西弄亂,母親又用衣架打了孩童頭部、左手臂,導致左手、頭部受傷。
社會局在安置期間,與安置機構觀察到孩童遇到壓力時,會用抓手背的方式緩解焦慮,就醫診斷患有過動症,已安排諮商;社工觀察親子返家,仍有管教情事,評估母親共同條節能力須提升,親子互動關係仍須觀察,考量孩童人身安全,向法院聲請延長安置期限。
法官審酌,孩童未滿12歲,尚無自我保護能力,且患有注意力不集中過動症,在教養上須較為費心,且身心狀況、人際互動能力需要給予協助,母親目前暫無能量提升管教之能,基於兒童最佳利益及提供受安置人必要的保護等考量,裁定准許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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