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治評論員黃暐瀚。(圖/《豈有此呂》)
記者郭運興/台北報導
媒體人黃暐瀚日前表態,「我反對程序委員會,直接封殺,不審軍購預算案」。國民黨立委徐巧芯則回應,特別條例1.25兆幾乎是霸王條款,要直接放行「兩張A4 1.25兆的白紙」?先討論,再通過,才是負責任。對此,黃暐瀚今(2日)表示,希望程委會,儘速排案審案,完全支持在野黨「嚴審」軍購案,但想嚴審,還得送到「外委會」才有辦法逐條審,甚至予以刪減或刪除,直接擋在程委會,不叫「不給放行」,那叫「根本不審、不討論」,這是很多網友誤會的地方。
黃暐瀚表示,雖然已經講過多次,仍有許多網友留言或來訊詢問「暐瀚哥,光是兩張A4紙,就要放行1.25兆喔」?簡單一次回答。
黃暐瀚表示,行政院在去年11/27提出「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草案」共六頁,寫明為何有需要(對岸武嚇),最多花多少(1.25兆),分哪些項目(第四條明列七種採購項目),以此向立院說明。
黃暐瀚指出,程序委員會是「特種委員會」,每週二中午召開,以決定週五院會的議題,這是「排案」用的委員會,不是「審案」,順利排進院會的案子,後續還需在立院「一讀」「付委」,再到「常設委員會」進行審查,若通過(或多案並陳送立院進行表決),還得再回立院「二讀」、「三讀」。
黃暐瀚強調,他常說「嫌貨才是買貨人」,完全支持在野黨「嚴審」軍購案。但想嚴審,還得送到「外交國防委員會」才有辦法逐條審,仔細審,甚至予以刪減或刪除。
黃暐瀚直言,講更白一點,就算這1.25兆,藍營主張「全刪」好了,那也該讓它排案進委員會,然後叫來國防部長一條一條問,一條一條審,清楚告訴民眾這項軍購案「有多扯」、「有多貪」、「有多沒必要」,然後一口氣全部砍掉,這才叫「善盡立委職責」。
黃暐瀚說,直接擋在程序委員會,不叫「不給放行」,那叫「根本不審、不討論」,這是很多網友誤會的地方。
▼黃暐瀚發文說明程序。(圖/翻攝自Facebook/黃暐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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