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誆稱高鐵有炸彈 21歲女涉恐嚇危害公眾安全3萬交保

▲彭姓被告涉嫌在高鐵列車上謊稱將發生爆炸,鐵警局高雄分局台南所警方獲報後立即全面檢查列車。(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21歲彭姓女子涉嫌在高鐵列車上謊稱將發生爆炸,鐵警局高雄分局台南所警方獲報後立即全面檢查列車。(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21歲彭姓女子涉嫌誆稱高鐵台南站有炸彈,涉嫌恐嚇危害公眾安全,台南地檢署檢察官22日凌晨偵訊後,認仍有詳予調查之必要,諭知彭女具保新台幣3萬元,並責付予家屬,同時命其每週二須向所在地警察局派出所報到。

▲彭姓被告涉嫌在高鐵列車上謊稱將發生爆炸,鐵警局高雄分局台南所警方獲報後立即全面檢查列車。(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鐵警局高雄分局台南所調查,彭女21日下午搭乘高鐵833車次列車南下行駛期間,在台南高鐵站報警指稱該列車「會爆炸」。警方隨即會同高鐵公司人員對列車進行全面檢查,經仔細搜索後,並未發現任何爆裂物或可疑跡證。

▲彭姓被告涉嫌在高鐵列車上謊稱將發生爆炸,鐵警局高雄分局台南所警方獲報後立即全面檢查列車。(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警方認彭姓被告涉犯《刑法》第151條恐嚇危害公眾安全罪嫌,當場以現行犯將其逮捕,並通報台南市衛生局協助作精神評估。鐵警局高雄分局於21日夜間將彭女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訊。檢察官於22日凌晨訊問後,除諭知交保與責付外,也要求其定期報到,以確保後續偵查順利進行。

▲彭姓被告涉嫌在高鐵列車上謊稱將發生爆炸,鐵警局高雄分局台南所警方獲報後立即全面檢查列車。(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檢方指出,已奉台灣高等檢察署指示成立防範恐怖攻擊應變小組,全面強化預警、通報與即時應處機制,全力維護社會秩序與民眾安全。同時也呼籲民眾,面對相關訊息應保持理性與警覺,切勿散布或轉傳未經查證的內容,以免觸法並引發公眾恐慌。

▲彭姓被告涉嫌在高鐵列車上謊稱將發生爆炸,鐵警局高雄分局台南所警方獲報後立即全面檢查列車。(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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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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