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彰化警方逮捕逃逸移工。(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警方提供)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阮姓逃逸移工與「MAI HUU」等人組成詐騙集團,擔任提款「車手」。該集團以「搶獎金」、「投資虛擬貨幣」、「醫美體驗」及「公司內部高回饋投資」等五花八門的話術,在網路上誘騙5名民眾上當,詐騙總金額近35萬。阮男落網後坦承犯行,其擔任車手抽取1%報酬,但尚未領得該抽成即遭逮捕。法官認定其犯行危害社會重大,依五項詐欺罪判處應合併執行有期徒刑7年6月,並於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
根據判決書,這個詐騙集團組織嚴密,分工明確。首先,由「MAI HUU」、LINE暱稱「B」、「王宇Abam」等在社群平台,散佈「應徵廣告」、「瘦身體驗模特兒」、「虛擬貨幣投資」或「路易莎咖啡內部投資」等假訊息,吸引不知情的民眾聯繫。
一旦被害人上鉤,集團成員便透過LINE展開溫柔攻勢,以「高額利潤」、「穩賺不賠」等話術,誘使被害人將錢匯入事先收購來的「人頭金融帳戶」,5名被害人,分別匯出1萬5千元至10萬元不等的款項,阮男在和「MAI HUU」租屋處取得人頭帳戶的金融卡,再騎乘機車前往彰化超商ATM提領,再將現金帶回租屋處交給「MAI HUU」,藉此切斷金流,增加警方追查難度。阮男可從中抽取提領金額的1%作為報酬。
其中一名被害者匯款後發現有異,立即報警,警方調閱相關人頭帳戶的提領記錄與ATM監視畫面,很快鎖定阮男的身影,並循線在其租屋處將他逮捕。到案後,阮對自己的犯行坦承不諱。他供稱自己是越南籍逃逸移工,於去年11月透過同鄉介紹加入該集團,擔任車手工作,每次提領可獲1%酬勞,但實際僅獲得集團給予的「工作費用」6,000元,尚未領到正式抽成就被逮。
法院審理,阮男擔任車手,其行為不僅造成5名被害人財產損失,更助長詐騙歪風,觸犯詐欺及《洗錢防制法》,犯罪危害性重大,五次詐騙犯行,分別判處1年10月,應合併執行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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