誣指蘇貞昌等人藉採購疫苗「A了1億美金」 吳子嘉判賠90萬確定

▲▼衛生福利部前部長陳時中告《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涉嫌加重誹謗,13日雙方到台北地院出庭。(圖/記者黃哲民攝)

▲吳子嘉公開說蘇貞昌A了1億美金,須賠償蘇貞昌90萬元確定。(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2023年間公開指稱,前行政院長蘇貞昌與衛生福利部前部長陳時中,2020年靠採購新冠疫苗A了1億美元。蘇貞昌等人不滿,分別起訴求償。其中蘇貞昌部分,一審判決吳子嘉須賠償90萬元。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2日仍判吳子嘉須賠償90萬元,全案確定。

吳子嘉2022年8、9月間,就在自己開設的「董事長開講」YouTube網路直播節目中,發表疫苗的相關言論。包含「如果陳時中買成的話,他就A了我們1億美金,30億臺幣」、「也就是說如果合約成功的話,陳時中到蘇貞昌這一批人他們貪污賺1億美金。」、「這個1億美金是被香港人A走,還是被蘇貞昌的政府A走我們不知道」。

到了2023年5月20日,吳子嘉更在「中天互動直播LIVE」節目中稱,「我現在講清楚喔,蘇貞昌政府、陳時中部長…A了1億美金」、「白白貪污了將近30億臺幣,那這個承辦人的部長,就是陳時中」、「看到合約之後我們就可以把陳時中相關的長官,通通抓去判刑抓起來」、「但是這個案子這個政府買BNT,想A一億美金這件事情」、「只要一份合約曝光的話,那這個政府就會面臨到A了1億美金的,法律上的挑戰」、「蘇貞昌的政府確實在採購這個合約的時侯,他們實際上有碰觸到犯法的行為」。

相關的言論引起蘇、陳2人不滿,分別起訴求償。其中蘇貞昌求償1000萬元,經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審理後,判決吳子嘉敗訴,須賠償90萬元。案件上訴第二審,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仍認定吳子嘉未善盡合理查證義務,再度判決吳子嘉敗訴,須賠償90萬元。

此外,陳時中也起訴向吳子嘉求償,一審判賠300萬元,但二審改判200萬元。這部分上訴第三審後,最高法院日前廢棄二審判決,發回更審,目前由高等法院更一審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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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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