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爆黃國昌「硬上女學生」 周玉蔻賠30萬再遭判刑3月定讞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出席「台灣有愛 民眾溫情 士北有姐 寒冬送暖」園遊會。(圖/記者呂佳賢攝)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遭周玉蔻爆料「硬上女學生」。(圖/記者呂佳賢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名嘴周玉蔻2023年6月間,在自己的臉書上PO文稱立委黃國昌「當年在教室(據說是這樣)硬上女學生(據說如此)」,黃國昌提告。民事部分,周玉蔻最後遭判賠30萬元,並給付完畢。至於刑事部分,周玉蔻遭起訴後,一審判刑3月,案件上訴第二審,高等法院26日駁回上訴,周玉蔻遭判刑3月定讞。

周玉蔻於2023年6月13日上午7時33分許,在自己於社群軟體FACEBOOK所開設、管理、使用,且不特定人皆可瀏覽之「周玉蔻」FACEBOOK個人頁面,發表「對了,黃國昌若是做了『柯總統』的法務部長,當年在教室(據說是這樣)裡被他『硬上』(據說如此)的女學生,會不會效法鍾沛君召開記者會控訴色狼部長啊?(嚇死人)」。

黃國昌不滿,批周玉蔻「惡意捏造這種不實內容,真的有夠下流」,並提出民刑事訴訟。其中民事部分求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刪除相關貼文,並須在報紙頭版及周的個人臉書置頂,刊登本件求償案判決主文各1天與30天。一審法院判決周玉蔻須賠償30萬元並刪除貼文,周玉蔻未上訴,賠錢了事。

至於本案刑事部分,一審法院審理時,周玉蔻辯稱,「我的工作就是從事政治性評論,特別是對公眾人物、與公眾有關之事,本案貼文亦是如此,我沒有誹謗黃國昌的意思,也沒有造成誹謗之結果。本案貼文係基於公益所為之評論,『硬上』是指告訴人是老師,與學生談戀愛,有師生上下的階級,這就是特別權力關係,黃國昌如欲擔任法務部部長,即應受大眾檢驗」。周玉蔻拒絕賠償。

不過一審法院仍認定周玉蔻有罪,將她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周玉蔻上訴第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26日宣判。高院仍認定周玉蔻確實具有誹謗故意,相關言論也確實減損社會上對黃國昌的評價,因此仍為有罪。經過重新考量後,高院認為一審量刑合理,因此高院26日駁回上訴,周玉蔻遭判刑3月、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就此定讞。

▼媒體人周玉蔻(粉色上衣同色帽子)出庭時,辯稱這是「諷刺幽默」善意評論可受公評之事。(圖/記者黃哲民攝)

▲▼媒體人周玉蔻(粉色上衣同色帽子)被立委黃國昌指控涉犯加重誹謗罪嫌,8日到台北地院出庭辯稱「諷刺幽默」善意評論可受公評之事。(圖/記者黃哲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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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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