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手假釋秒賣帳戶、重返詐團 為賺1千元代價關2年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車手阿貴(化名)2017年間曾加入詐團擔任車手,被法院判刑入獄,沒想到假釋後他又立刻賣帳戶、重返詐團當車手,犯下多起案件,因而再度被捕。阿貴坦承加入詐團每日可獲得1000元至2000元的報酬,彰化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依犯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他有期徒刑2年。

手銬,人犯,受刑人(圖/視覺中國CFP)

▲阿貴涉詐被判刑入獄,假釋之後竟又重返詐團。(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貴在2023年11月間加入詐團擔任車手,該詐團成員先是透過LINE與受害者取得聯繫,再以投資話術、銀行額度不夠等理由,要求受害者提供其他銀行帳戶的資料;等到受害者上鉤,阿貴便依照指示前往約定地點,向受害者收取銀行帳戶的提款卡。

阿貴落網之後坦言,他加入詐團,每日可以獲得1000元至2000元報酬。彰化地院法官認為,目前並無證據可以證明阿貴的犯罪所得總額,基於罪疑有利被告原則,應認定他的犯罪所得為1000元。

法官表示,阿貴2017年間就曾因擔任取簿手及提款車手,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2022年4月假釋出獄,同年8月便立刻再犯(賣帳戶),起訴過程中又犯下此案,他一犯再犯的行徑,顯然主觀惡性重大,最終依犯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他有期徒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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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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