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師大決議解聘周台英 教育部:不得申請退休金

▲▼ 0719 臺師大本校女子足球隊事件處理進度說明-周台英。(圖/記者黃克翔攝)

▲教育部表示,教師解聘後已不是現職教職員,不得申請退休及請領退休金。(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許敏溶/台北報導

台灣師範大學今(25日)召開校教評會,決議解聘周台英教練,4年內不得任教。教育部表示,在收到台師大函報周師解聘案後,將依照規定儘速審議辦理。若教師經過核定解聘,因為已不是現職教職員,不得申請退休及請領退休金。

台師大女足隊爆發抽血及霸凌案,原先台師大校園霸凌防制委員會建議對周台英解聘2年,但系教評會卻未遵從,反而通過「一年不得兼任行政、不得加薪」決議。教育部震怒,認為該案情節重大,已構成教師法中終身解聘或解聘4年內不予聘任,並於上周六責成台師大校級教評會在2周內重新審議後報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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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師大本周先歷經系、院教評會,今天上午舉行院教評會,最後決議解聘周台英教練,4年內不得任教。

對於台師大決議,教育部表示,目前台師大教評會結果尚未函報到教育部,等待教育部收到函報周師解聘案後,將依「教師法」及「教育部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資遣專案審議小組設置要點」等規定,儘速審議辦理。而教師若經過核定解聘,因為已非現職教職員,不得申請退休及請領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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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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