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惡鄰「2兒面前殘殺父母」判死!繼續嘴硬喊無罪 賠償金額曝

▲涉嫌殺死兩名鄰居的吳男被帶回警局。(圖/記者陳宏瑞攝)

▲吳龍滿當著2名年幼孩子前,殺害他們的父母被判處死刑。(圖/資料照,下同)

記者黃資真/高雄報導

63歲吳龍滿因不滿樓上鄰居太吵,當著死者2名年幼孩子面前,持刀殺害他們的父母,今年3月一審判處死刑,目前全案上訴二審審理中。死者家屬另提民事訴訟求償扶養金、慰撫金共5724萬餘元,高雄地院判決賠償2448萬餘元。

本案發生在2023年9月15日上午7時許,住在高雄苓雅區某大樓的吳龍滿疑因不滿樓上羅男夫妻一家,長期發出噪音,持預藏水果刀上樓,當時羅男妻子蔡女正要帶2個兒子出門上學,結果夫妻倆先後遭闖入屋內的吳男殺死,年幼孩子們不幸目睹悲劇現場。

吳龍滿殺人後騎車一路南下,過程中企圖湮滅兇刀、作案衣物等證物,結果最終仍在屏東縣枋寮鄉被逮捕。一審判處殘忍冷血的吳男死刑,目前全案仍在二審審理中。

▲▼             高雄男不滿孩子太吵,砍殺夫妻後逃逸畫面。(圖/記者吳奕靖翻攝)

夫妻倆的4名雙親、2名兒子再提出民事訴訟,求償扶養金、慰撫金共計5724萬餘元。然而,審理時吳男依舊維持說詞,強調自己沒有殺人也不認罪,因為不公正,一審的刑事判決內容之影音檔與文字檔有不一致。

法院根據案件當時,檢警採集到的證據、現場照以及孩子事發時的說詞,認為吳男犯案事實明確,審酌羅男、蔡女各自的父母名下都還有財產,無須子女奉養,裁准4人可獲賠200萬精神慰撫金,2名孩子則是獲賠500萬元,加上扶養費等,判決吳男須賠償6人共2448萬餘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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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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