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歲女童天天被教練抱腿、咬耳朵 噁辯「是在鼓勵」判刑4年半

▲桃園市某國中王姓代課教師於2022年7月間對未滿16歲國中女生徒手撫摸其胸部、大腿等私密處猥褻得逞。(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北市某小學劍擊隊蕭姓教練對國小6年級女學生每天強抱及咬耳朵遭判4年6月。(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市某國小社團蕭姓教練,被控在任教期間,長期以權勢操控對象、對年僅11歲的女學生上下其手,多次於學校訓練室內多次強拉女學生坐上大腿、從後環抱、親吻頸部與耳垂,甚至在對方明確表示「不要再碰我」依然亂來。士林地院依利用權勢猥褻及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猥褻等罪,合併判處有期徒刑4年6月。

判決指出,年輕的蕭師,擔任北市某國小社團教練,2019年起與當時未滿12歲的小美(化名)建立師生關係,明知她年幼受監護照護,卻利用訓練機會,幾乎每天將小美拉坐在自己腿上,自後環抱,親吻臉頰、頸部、背部,甚至咬耳垂與臉頰,撫摸大腿。這類行為持續至少半年,最後更在小美明確拒絕後仍故技重施。

直到某年除夕夜,蕭師打電話給小美,讓她情緒崩潰,在母親追問下才終於說出教練的猥褻行徑。起初母親未選擇報警,只勸女兒勇敢拒絕對方,不料不久後得知,蕭竟要求另一位學妹「脫下內褲貼貼布」,這讓母親再也無法忍受,決定報警揭發。

蕭師到案後始終否認犯行,聲稱與學生感情良好,平時會擁抱、拍拍肩膀,「只是安慰與鼓勵」,並強調送禮物、出遊都是正向教學手法,甚至暗指是小美母親婚姻不順、遷怒於他。

然而,除了小美出庭陳述具體明確,內容一致,且另有2名學妹出庭作證,親眼看過蕭將小美拉坐腿上、從後環抱等行為,有助補強證詞可信度。法官也認定蕭的行為已逾越教學與鼓勵的界線,構成猥褻。

法院痛斥,蕭師身為國小教練,非但不保護學童,反而利用師生信任逞私慾,嚴重侵害性自主權與人格發展,惡性重大,依成年人對少年犯對於受監督、照護之人利用權勢猥褻罪,處有期徒刑1年;又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4年。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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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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