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火爆實境曝!檢怒批沈慶京「胡說八道」 律師也開嗆法官

▲▼北院114年4月10日下午2點30分提訊在押的沈慶京。(圖/記者黃克翔攝)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因涉京華城案仍在押,今(10日)到台北地院出庭不認罪,批檢方反被檢方指責「胡說八道」,引發舌戰。(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台北地院審理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於京華城案,涉行賄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等案情,今(10日)開庭不僅檢察官批沈「胡說八道」引爆舌戰,法官提醒律師「謹言慎行」也被反嗆,更因律師說沈戒護住院被20公斤鐵鍊綁在床上,卻被疑有誇大之嫌,法官說重話「不是事實,就不能隨便指控國家機關公務員!」

今庭訊第1個引爆點,是律師團主張去年(2024年)12月13日,北檢起訴前最後1次提訊沈慶京,但筆錄沒有沈的簽名,因此不能當成證據。檢方表示沈和在場3位辯護律師拒絕簽名、筆錄已依法附記拒簽事由,合乎法定程序、仍可當成證據,若有需要,可當庭勘驗該次偵訊光碟。

當時在場的沈慶京3位辯護律師已換2人,僅剩徐履冰留任,他解釋偵辦檢察官在筆錄記載沈的回答時,多次以括號註記沈的表情、心情與眼神等「非常主觀的看法」,3位律師當場要求檢察官應刪除紀錄自身觀察,以免影響法官心證,檢察官拒絕刪除,所以律師和沈拒簽筆錄。

法官問徐履冰除了檢察官括號註記內容,有無核對筆錄記載沈慶京陳述是否正確,律師團不是應該會核對當事人的筆錄記載嗎?徐說「因為拒簽,就沒有核對」。

沈慶京插話說那天「是我特別敏感,我發現的」,沈說檢察官拒絕他的要求,「文件一收就走,不理我們」,他印象很深刻。

▲沈慶京抵達北院。(圖/記者林敬旻攝)

▲沈慶京歷次出庭都請求交保。(資料照/記者林敬旻攝)

公訴檢察官姜長志大聲抗議「這是胡說八道!檢方等等會說明」,沈慶京看著姜說「你那時在場嗎?你在場嗎?你怎麼說我胡說八道!」律師團也反擊姜「檢察官為何打斷當事人陳述!」

法官喊停、要檢辯別吵架。姜長志說當時沈慶京應訊,不斷表達身體狀況不好,偵辦檢察官因而一邊訊問、一邊注意沈的反應,註記做為日後法官審酌延押等強制處分參考。姜說律師已證明筆錄用括號區別沈的陳述跟檢察官的觀察,「什麼是回答、什麼是註記,毫無混淆」。

姜長志強調被告可要求檢方據實記錄應訊內容,「但不可要求檢察官刪除提問與註記」。沈慶京的律師廖威智主張依法筆錄「只能」記載受訊問人的陳述,註記應訊表情已違法。

法官狐疑律師所稱「只能」的法律依據,要律師具狀補陳。廖威智稍後認為應優先訊問在押被告聲請傳喚的證人,但合議庭排定先審理非在押被告張志澄聲傳的證人,似有不妥,請法官考量沈慶京年紀最大、身體最差,希先問完沈所傳證人、以利聲請交保。

法官沉默半响,表示張志澄最先完成準備程序、因此先審理,提醒律師「也可考量謹言慎行」,廖威智不甘示弱,回嗆「只是提醒法官考量,這跟謹言慎行有什麼關係」,法官淡淡表示「謝謝建議」。

庭內氣氛頓時彷彿下降好幾度,沈慶京的律師蘇振文說仍被羈押禁見的沈,日前又因病戒護住院,卻被重達20公斤鐵鍊把手腳綁在床上,「這是非人道待遇,是凌虐人犯,是羞辱、凌辱」,沈不是殺人放火,請法官發函台北看守所慎用戒具,以維護人權。

法官顯得很重視,公訴檢察官廖彥鈞立刻澄清法定戒具「腳鐐2公斤、手銬半公斤」,看守所如何找出重達20公斤的戒具,律師「空言泛稱」。蘇振文強調「我親手拉起鐵鍊」,重點不是鐵鍊有多重,而是年邁體弱的沈慶京住院被鏈在病床上,建議不必使用手銬腳鐐,用布質材料綁著就行。

法官立刻打斷,強調不是挑律師的語病,而是「你剛剛沒說是自己的感受」,乍聽使用20公斤重的鐵鍊真的很訝異,經檢方解說,才曉得律師過於武斷,「如果覺得很重,就說很重」。法官並強調「不是事實,就不能隨便指控國家機關公務員!」

姜長志建請法官提醒律師在公開法庭,應謹慎發言,不然誇張情節經媒體報導,會傷害司法公正審判,姜強調檢方與監所很關注沈慶京的健康,沈因有逃亡勾串之虞被羈押禁見,監所是依法使用戒具、一視同仁。

徐履冰解圍說他也看到那條鐵鍊、「很長很粗蠻沉重」,沈慶京被綁住「連翻身都有困難」,但戒護病房有門禁,建議為沈慶京佩戴1個手銬就能防逃。法官告訴沈「監所應該不是針對你,可能另有其他具危險性的被告」,會函詢北所有無裁量使用戒具的權限,不然其他人犯會質疑「為何他不用,我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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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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