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男跨年夜邀小女友激戰被抓包! 坦承「不是第一次」

▲小華才13歲,洪男已不只一次和對方上床。(圖/pixabay)

▲小華才13歲,洪男已不只一次和對方上床。(圖/pixabay)

記者張靖榕/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洪姓男子3年前與13歲少女小華(化名)交往,並在交往初期即發生性行為,後來在跨年夜再次發生關係,小華家長察覺異狀後追問,揭發此事並報警提告。新北地方法院依對未滿14歲女子為性交罪,判處洪男有期徒刑1年8月,緩刑4年,並須接受保護管束及法治教育,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2022年12月,當時18歲的洪姓男子透過交友軟體認識13歲的小華,兩人很快發展成男女朋友關係,並在交往初期即發生性行為。同年12月31日,洪男邀請小華到住處共度跨年夜,再次發生性行為。少女未歸家引起家長懷疑,經追問後坦承,家長憤怒報警處理。

法院審理時,洪男坦承犯行,並與小華家屬達成和解。法官考量其悔意,判處有期徒刑1年8月,緩刑4年,期間須接受保護管束,並於判決1年內完成10小時法治教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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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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