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原高中一名學生被老師、教官長期霸凌而輕生。(圖/民眾提供)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2023年台中市豐原高中A生,因為不堪遭學校學務主任、主任教官等人霸凌,在學校內撒白包後輕生,直到A生父親召開記者會,此事才被公諸於世。監察院今(15日)公布該案調查報告,揭露A生在校多次遭栽贓偷錢、抽菸、吸毒並記過,即便向相關機關陳情,校方竟由該被檢舉教師自行調查,台中教育局也同意該調查。教育局更未確實按陳情人所提供資訊,督同該校依法落實相關程序,難辭督導不力之責,均有違失。監察院也通過糾正豐原高中、臺中教育局。
豐原高中A生不僅被該校學務主任、教官當成罪犯栽贓偷錢、吸毒,多次搜查書包、記過逼休學,甚至主任教官對其他同學說「該生就是社會的敗類、垃圾,你不要跟他在一起」,A生在2023年2月選擇在家輕生,事發後,豐原高中試圖息事寧人,將學生自殺歸咎於個人及家庭因素,更稱學生是意外離世。A生朋友們在臉書粉專「靠北豐中」發聲,兩天之內出現三十多篇貼文,曝光他憤怒燒毀休學申請書的社群發文、在走廊與校安人員爭吵的影片等被霸凌事證。
校方拖延20天才成立調查小組,直到A生父親選擇召開記者會將整件事公諸於世;2天後,台中市教育局才將校長羅瑞宏、學務主任張景翔、主任教官張喬富、教官與等7人調離現職。
監察院指出,豐原高中未依規定於5日內就A生遭不當管教情事召開校事會議,且查處陳情事件方式,違反行政程序法第32條第1項之規定,以及一再以懲處方式來處理A生的行為,明顯漠視學生自殺防治教育,台中教育局督導考核不周,亦屬有責;以及該校未於接獲B生疑似遭受性騷擾、霸凌訊息時,即進行通報、調查,臺中教育局亦未確實按陳情人所提供資訊,督同該校依法落實相關程序,難辭督導不力之責,均有違失。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通過調查報告,糾正豐原高中、臺中教育局。
監察委員田秋堇、張菊芳調查發現,豐原高中A生於2023年2月18日上午7點,被發現在家輕生身亡,學校於同日上午9點進行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2023年2月20日媒體報導A生常遭師長搜查書包等不當對待情事,然該校知悉後竟未依規定於5日內召開校園事件處理會議處理,遲至一個月後才召開,有失即時調查及審議之程序。
臺中教育局於2023年2月21日派陳督學等人赴該校督導,惟過程中均未督導該校應儘速依規定召開校事會議,且對該校校長反映,是否可由教育局啟動教師專業審查會議調查一節,未能即時具體回應及協助,甚於2023年3月1日向該校校長提出暫緩召開校事會議之意見,雖於次日旋即更改,仍見該局輕忽相關規定及督導不力之咎,均有違失。
兩位監委表示,國教署於2022年10月29日收到檢舉豐原高中學務主任張景翔恣意搜查學生置放於走廊書包、抽走學生外套並翻找口袋之陳情郵件,國教署交由臺中教育局查處並逕復陳訴人,函請豐原高中依限查明見復;豐原高中卻是由被陳訴的張景翔自行調查自己被檢舉之違失行為,又以學務主任之主管身分自行核章,明顯違反行政程序法關於公務員本人為事件當事人,在行政程序中應自行迴避之規定,不僅違法,站在教育立場,顯為不良錯誤示範。
臺中教育局也逕行認同張景翔未遵守迴避規定之查處結果,對於張景翔究有無搜查學生書包及翻找外套口袋等行為,該局竟無任何進一步查證作為,漠視學生對於遭搜書包等違反權益之求助,確有怠失。
調查報告另指出,豐原高中A生於短期間內遭頻繁懲處,並於輕生前在校園內二度灑白包,反映A生身心狀況已出現嚴重警訊。然豐原高中漠視其尋求外界援助之訊號,反而於同日以小過及警告連續處分A生,顯然未顧及A生身心健康,違反兒童權利公約第3條兒童最佳利益考量之基本理念,實有違失。
調查報告發現,A生於豐原高中1年半期間,共有1次大過、4次小過、18次警告懲處,經調查小組調查認定該1次大過有瑕疵,且應撤銷3次小過及13次警告,監委表示,足見豐原高中對於學生懲處之正當程序存有嚴重瑕疵且未符比例原則,核有失當;更凸顯A生對同學抱怨被師長針對等情確有其事,亦經臺中教育局調查認定學務主任張景翔、主任教官張喬富霸凌成立。
監委指出,豐原高中霸凌環境使A生身心不堪負荷,陷入孤立無援的險境,且一再以懲處的方式來處理A生的行為,忽略該等行為的原因及反應的意義,該校明顯漠視自殺防治教育等情,臺中教育局督導考核不周亦屬有責。
監察委員表示,2023年3月25日豐原高中經媒體披露,該校畢業B生於就讀豐原高中期間,疑遭該校主任教官張喬富性騷擾,並據該校2023年3月23日臨時校務會議紀錄,豐原高中校長、學務主任張景翔等教職員,均曾獲悉B生疑遭性騷擾訊息,惟該校責任通報人員均未依法進行校安通報及調查。案經臺中教育局合併該事件在內數起延遲通報情事,認定豐原高中教職員共計6人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事件處理程序及裁罰基準,裁處新臺幣6萬元至12萬元不等罰鍰。
此外,兩位監委說明,臺中教育局接獲陳訴豐原高中主任教官張喬富疑性騷擾B生案,逕予轉交豐原高中辦理,然豐原高中並非交由熟悉性平業務之該校生輔組長處理,卻由學務主任張景翔辦理,隨後並回復臺中教育局。事後,臺中教育局於該校未確實調查情形下,竟依據學務主任張景翔所復,再函復陳情人。臺中教育局及豐原高中均稱因不詳相關資訊,然據陳情人信函及臺中教育局回復內容,均已明確指出人、事,臺中教育局及豐原高中均有延宕校園性別事件通報及調查,確有嚴重違失。
監委進一步指出,張喬富於本次兩案發生時擔任該校主任教官,經調查涉及對A、B兩生霸凌或性騷擾事件,類此事件均影響學生身心甚鉅,並嚴重損及人權。案關行為人雖尚有行政救濟猶待進行,固為維護其個人法益,惟類案行為人於相關懲處及處置確定後,若仍能返回校園,教育部允宜就其返校前之評估、預備機制等,建立相關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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