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昨傳訊4名涉案人到案說明。(圖/資料照)
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台中市潭子區農會上月底舉行理監事選舉,不過台中地檢署接獲檢舉,農會會員劉姓男子涉嫌替同是會員的劉姓男子,出計程車錢接送他至投開票所投票,涉案金額約2000元。檢方昨(13)日傳喚4人到案說明,訊後認劉、賴涉犯農會法的行賄、受賄罪嫌,但無羈押必要,諭知請回。
台中地檢署指出,日前獲報今年潭子區農會選舉,有會員為求支持的特定人選檔選,涉嫌以出資提供計程車接送投票為對價,賄賂具有選舉權的會員,立即指派檢察官陳東泰指揮中市警局、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組成專案小組。
專案小組昨天見時機成熟,傳喚4名涉案人,其中劉男、賴男被認為涉犯農會法之投票行賄、受賄罪嫌,但無羈押必要,訊後諭知請回。
檢方呼籲,不論以禮品、餐宴、旅遊、走路工或金錢等好處,作為向農會選民換取選票之對價,均屬違反農會法之賄選行為。本署仍持續掌握各項檢舉情資、積極查緝,並請民眾見聞賄選情事時勇於檢舉(檢舉專線 0800-024-099,撥通後按 4),且有檢舉獎金,共同維護農漁會選舉之公正與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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