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男要女室友幫他打手槍,又強制猥褻得逞,判刑6月緩刑2年。(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1名男子提供住家房間讓一名女性友人暫住,隔天深夜藉口飲酒又食用生猛海鮮下肚「凍未條了」,對女子強吻摸胸猥褻,甚至抓她的手進褲襠內狂撸,女孩男友得知後氣炸了,陪同到警局報案揭發惡行,案發後雙方調解成立,男子依犯強制猥褻罪,判處6月徒刑,緩刑2年,期間保護管束,並參加4場法治教育。
依據判決書內容,被告男子與女子為朋友關係,女子於2023年7月23日晚間同意提供住處給女子暫住,隔天晚間,男子返回住處後,向女子表示因食用海鮮及飲酒而有性慾,在未經同意下,對她進行強制猥褻行為,包括親吻、撫摸胸部,並強拉女子的手進褲襠內「打手槍」。
女子身心受創,持驗傷單、照片及通訊對話及手繪現場圖等,在男友陪同下到警局報案提告,法官審理,本案被告未得到女子同意,對女子造成身心傷害,其行為已足以引起性慾興奮與滿足,涉犯刑法第224條之強制猥褻罪。
法官考量男子坦承犯案,與女子達成調解並賠償損害,依犯強制猥褻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2年,可易科罰金。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且應參加法治教育4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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