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爸3/10告別式!柯文哲仍未申請返家奔喪 北所:8日最後期限

▲▼因案羈押中的柯文哲聲請解除禁見處分,北院今開調查庭。(圖/記者李毓康攝)

▲北院裁定柯文哲解除禁見處分至柯爸告別式當日,北所表示柯須於3月8日提出返家探視申請。(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黃哲民、吳佩蓁/台北報導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弊案遭收押至今,日前因「柯爸」柯承發病逝,柯文哲聲請解除禁止接見通信,北院准許解除通信、禁見限制至告別式當日。針對柯文哲接見及返家探視申請相關事宜,台北看守所今(3日)表示,依規定柯文哲應於喪葬日前2日,即3月8日前提出返家探視申請。

台北看守所副所長陳啟森表示,考量柯文哲最近親屬喪亡,須與家屬討論治喪,但因其仍屬禁見被告身分,基於台北地方法院2月27日函文及管理必要,依羈押法第61條第3項之規定,使其於適當處所辦理接見。

對於外界質疑柯文哲有特權,北所解釋,由於柯是禁見被告、例外准許個案接見,不宜在一般家屬與收容人接見室會見,因此安排柯與家屬在所內的律師接見室會見,利用沒人使用的空檔,讓柯文哲會見獲准解禁的家屬。

▲首度會面柯文哲,柯美蘭、陳佩琪現身。(圖/記者陳以昇翻攝,下同)

▲柯美蘭、陳佩琪2日抵北所,首度與柯文哲會面。(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此外,依受刑人及被告返家探視辦法第5條第2項第1款之規定,返家探視應於死者亡故日起至喪葬前二日(包含假日),提出申請。因柯承發告別式為3月10日(周一),柯文哲最後申請期限為3月8日,雖然當天是假日,但所方仍會正常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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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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