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義區一蘭拉麵外抽菸爆衝突 KTV保全湊熱鬧「亂噴辣椒水」

記者邱中岳/台北報導

228連假第一天,北市松仁路的一蘭拉麵就發生肢體衝突,拉麵店保全與2名男子因抽菸問題發生口角爭執,保全在過程中遭推擠,旁邊1名見義勇為的新加坡籍男子跳出來阻止,導致又與2名男子發生衝突,事後雙方都要提出傷害告訴,另家知名KTV的保全也跳出來不分青紅皂白朝新加坡男子噴灑辣椒水,現場亂成一團。

警方調查,228連續假期的第一個夜晚,許多民眾都擠進信義區狂歡,但是松仁路上的一蘭拉麵卻不平靜,28歲、26歲的孟、葉2名男子,在1日凌晨5時許,於一蘭拉麵門口排隊準備吃「早餐」,但是卻因為抽菸問題與現場的拉麵店許姓保全發生口角衝突,當場爆發爭執。

▲▼連假第一天就因抽菸爆衝突,KTV保全搞不清楚亂噴辣椒水,互告傷害均送辦。(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連假第一天就因抽菸爆衝突,KTV保全搞不清楚亂噴辣椒水,互告傷害均送辦。(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雙方爭吵之際許姓保全被推擠,1名31歲的新加坡籍男子見義勇為,上前欲阻止孟、葉兩人,雙方又爆發肢體衝突,連樓下知名KTV《ONCORE》的洪姓保全也不分青紅皂白,上來力挺鬧事的2名男子,並朝新加坡籍的男子噴灑辣椒水。

警方到場後雙方均要提出告訴,事後警方依規定將人帶回派出所偵訊,訊後將葉、孟以及新加坡籍的男子依照傷害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另外,噴辣椒水的洪姓保全,則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4款裁處。

警方指出,洪姓保全放置、投擲或發射有殺傷力之物品而有危害他人身體或財物之虞者,依照社維法第63條第1項第4款規定,最高可以處拘役3天或者罰款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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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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