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三越氣爆!4死者遺體相驗完畢 死因曝光:多重器官衰竭亡

▲新光三越,氣爆(圖/記者許權毅攝)

▲新光三越13日上午發生氣爆,造成4死37傷。(圖/記者許權毅攝,下同)

記者游瓊華、戴若涵/台中報導

台中新光三越13日發生氣爆,造成4死37人輕重傷的嚴重災情!台中地檢署事發過後,隨即出動多名檢察官進行現場勘驗、遺體相驗。稍早檢方說明相驗結果,表示4名死者多因頭胸部外傷、胸腹部鈍挫傷導致多重器官衰竭死亡。

台中地檢署指出,中檢13日晚間由謝怡如檢察官率同法醫師前往崇德殯儀館相驗陳姓男樓管的遺體,並於當晚8時40分許完成相驗;14日則由由黃鈺雯檢察官接續相驗林姓女樓管、澳門籍鄧姓男子、澳門籍鄧姓女子的遺體,並於下午3時50分完成相驗。相驗結果指出,4名死者多因頭胸部外傷、胸腹部鈍挫傷,導致多重器官衰竭死亡。

▲新光三越,氣爆(圖/記者許權毅攝)

中檢說明,刑案調查部分, 由鄭葆琳主任檢察官、李承諺檢察官及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保四總隊支援警力等專案小組成員持續查辦。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13日通知案關之百貨公司職員、瓦斯業者、裝修及拆除業者等16名證人到案說明,晚間至中檢進行複訊,經9組檢察官漏夜訊問, 於14日凌晨2時50分許完成複訊, 諭知16名證人全部請回。

中檢指出,鄭葆琳主任檢察官於14日下午2時30分許,率同專案成員至第六分局, 會同偵查隊、台中市政府消防局火災調查科等有關單位召開專案會議,持續釐清爆炸原因、了解調查進度,旋即二度返回氣爆現場進行實地勘查。至於本件事故相關人員是否涉及刑法之過失致死、過失傷害及公共危險等刑事責任,專案小組將會儘速調查、審慎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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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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