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猜言帕宛指控司法程序有瑕疵,卻遭清邁警方打臉。(圖/翻攝自民意報)
記者王佩翊/編譯
泰國眾議院泰進步黨(Thai Progress)議員猜言帕宛(Chaiyamparwaan Manpianjit)1月涉嫌在清邁性侵台灣籍女遊客,當地法院隨即發出逮捕令,然而猜言帕宛不但不認罪,還指控司法程序有瑕疵。如今清邁警方直接出面打臉並強調,由於猜言帕宛涉嫌犯下的是重罪,因此不須傳喚,可直接通緝。
根據《民意報》報導,清邁法院日前對泰前進黨議員猜言帕宛發布逮捕令,指控其涉嫌性侵一名台灣籍女遊客。該案發生於1月9日凌晨2時,地點位於清邁市中心的一家飯店。
案發後,受害女子向清邁市警局報案,警方隨即展開調查,而調查後的種種證據都足以指控猜言帕宛犯下性侵重罪,因此向清邁法院申請逮捕令。只不過由於猜言帕宛持有國會議員身分,擁有逮捕豁免權,因此清邁警方已向國會主席提交正式文件,請求批准逮捕。
對此,猜言帕宛先是神隱,隨後出面強調自己並無涉及性侵,更質疑警方直接申請逮捕令的決定有司法瑕疵。猜言帕宛說,警方應該先發出傳喚通知,而非立即通緝。他表示,「按照正常程序,不應該先發傳喚令,讓我到案說明嗎?這樣的行動,完全是警方與控方單方面的決定。為何不先發出傳喚令?你們認為我會逃跑嗎?我為什麼要逃?」
對此,清邁警察局副局長達曼農(Dumneun Kanaong)2月8日直接打臉猜言帕宛。他指出,警方的辦案程序完全符合法律規範,根據《泰國刑事訴訟法》第66條第1款,針對刑期超過3年的案件,警方可直接申請逮捕令,無需先行傳喚。警方完整蒐集證據後提交法院,並由法官裁定發布逮捕令。
另外,清邁市警局局長帕察亞(Prachaya Thisala)補充道,受害女子已返回台灣,目前該案將由駐泰國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持續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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