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拒檢衝撞2警到案!最高吞20萬罰單 辯「車上有K盤才逃」

▲傅姓男子涉嫌拒檢衝撞員警,雖然自行投案,不過得面臨20萬罰單             。(圖/記者吳奕靖翻攝)

▲傅姓男子涉嫌拒檢衝撞員警,雖然自行投案,不過得面臨20萬罰單 。(圖/記者吳奕靖翻攝)

記者吳奕靖/高雄報導

25日晚間9點多左右,高雄市2名員警在金山路與鼎中路盤查時,一輛車子假意停車受檢,卻衝撞員警逃逸,造成2名員警受傷,其中一名員警手指受傷,另一名骨裂住院,逃逸男子26日到派出所投案,將面臨挨罰20萬。

整起案件發生在25日晚間9點多,一輛轎車違停,員警上前盤查,此時駕駛假裝開門要配合,隨即關門加速逃逸,過程當中造成一名員警被擦撞,造成左手腕受傷,另外一名員警差點被門夾傷;事後警方鎖定車牌,調閱監視器追捕。

▲傅姓男子涉嫌拒檢衝撞員警,雖然自行投案,不過得面臨20萬罰單             。(圖/記者吳奕靖翻攝)

傅姓男子涉嫌拒檢衝撞員警,他坦承車上有K盤。(圖/記者吳奕靖翻攝)

今天下午2點,29歲傅姓男子自動到鼎金所投案,並坦承車上因為有K盤所以才逃逸,但因檢方已經開出拘票,所以不認定他是自行投案,同時警方也懷疑事情應該沒有那麼單純,因為傅男有詐欺前科,不排除車上可能還有其他違法物品,才冒險衝撞員警,全案依刑法妨害公務、毀損罪移送偵辦。

警方表示:「傅男紅線臨時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第1項第3款,可處新台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危險駕車、蓄意撞傷執勤員警之行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1款,可處6000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第61條第1項第3款、第2項,吊銷駕照、並處9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及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沿線逃逸時,6次逆向行駛,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3款,可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4次闖紅燈,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第1項,可處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逆向行駛,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1款,可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總計最高可罰20萬8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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