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買野馬GT沒繳車貸遭扣車 劫車犯到車商店內自焚灼傷!

▲連男22日中午到瑞光路車商辦公大樓前自焚,所幸僅手臂灼傷,遭警方依觸犯公共危險帶回。(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連男22日中午到瑞光路車商辦公大樓前自焚,所幸僅手臂灼傷,遭警方依觸犯公共危險帶回。(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記者張君豪/台北報導

17日在新北市五股區新五路二段因繳不出車貸劫車的連姓男子(37歲),當天中午12時36分,搶走一輛外匯的野馬敞篷5.0GT跑車,劫走車輛後還去貼上改色車膜,警方粗估這起劫車案件外匯車商損失最少在200萬元左右。連男在被捕交保後,22日中午持酒精到購買該輛野馬敞篷跑車,北市內湖區瑞光路的外匯車商理論,並要求負責人出來談判,甚至當場點火自焚、燒傷自己左手臂,所幸業者緊急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後經救護人員檢視發現連男僅輕度灼傷,依觸犯公共危險罪將他逮捕偵辦。

警方指出,連男購買外匯敞篷車卻無力支付購車貸款,車子因此被業者拖到五股區中租租車行拖回,連男心生不滿,17日中午12時許威脅管理員後進到車輛保管場,硬將敞篷車開走。

▲連男22日中午到瑞光路車商辦公大樓前自焚,所幸僅手臂灼傷,遭警方依觸犯公共危險帶回。(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外匯車商獲知上情後無奈報案「持槍搶車」,新北市蘆洲分局調閱監視器並釐清動機,於北市吳興街逮捕連男,全案依強盜罪進一步偵辦。

未料,22日中午,連男持酒精到內湖瑞光路某外匯車商談判,並點燃酒精自焚,他持有的酒精瓶當場被車商保全人員搶下,連僅受輕傷。連男持易燃物品在營業處所點火,警方依觸犯公共危險罪現行犯將他移送。

▲連男22日中午到瑞光路車商辦公大樓前自焚,所幸僅手臂灼傷,遭警方依觸犯公共危險帶回。(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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