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撞分隔島竟沒酒測涉包庇 台中巡官:告爆料者妨害名譽

▲▼台中巡官駕車自撞分隔島,為捍衛清白,中午控告爆料者妨害名譽。(圖/民眾提供,下同)。

▲▼台中巡官駕車自撞分隔島,為捍衛清白,中午控告爆料者妨害名譽。(圖/民眾提供,下同)

記者鄧木卿/台中報導

台中市警察局大雅分局林姓巡官16日零點開車外出買宵夜,不料自撞分隔島,車子安全氣囊爆開,有人PO網爆料,指員警到場後以「沒有酒容酒味」為由,未對林進行酒測,懷疑包庇酒駕,繼大雅分局出面背書,強調絕無包庇,林巡官為捍衛清白,17日中午到大雅派出所控告爆料者妨害名譽。

有人在靠北警察爆料,某巡官113年5月16日凌晨在潭子區自撞,線上執勤同事抵達現場發現駕駛者是分局巡官,還疑似想逃跑被同仁阻止,目視明顯酒容酒味,員警回報給副所長,副所長馬上趕到現場,開車將該名巡官載走了,並且說不要酒測,被質疑「當官酒駕都沒事的嗎?大雅分局都是這樣包庇自己人的嗎?」

▲▼台中巡官駕車自撞分隔島,為捍衛清白,中午控告爆料者妨害名譽。(圖/民眾提供,下同)。

大雅分局澄清,該車禍屬單純自撞,未與他車擦撞,林員未受傷亦未發現有酒容酒味或其他違法行為,依據內政部警政署109年公文規定,單純財務損失之A3交通事故,由處理員警觀測確認當事人無飲酒情事,再經當事人確認無須酒測後,於相關紀錄表詳實記載簽認後,免予實施酒測。

林姓巡官為維護自身權益,強調自己並無酒駕,中午提出妨害名譽告訴,大雅分局已受理報案程序。

至於副所長為何載林姓巡官返所休息,林巡官為何不留在現場等待拖吊?處理員警為何沒有使用密錄器?大雅分局解釋,林巡官手機剛好沒電,他必須先到派出所充電,才能透過手機連絡熟識的拖吊業者,現場員警覺得自撞且無酒味酒容,所以沒有開啟密錄器。

▲▼台中巡官駕車自撞分隔島,為捍衛清白,中午控告爆料者妨害名譽。(圖/民眾提供,下同)。

警界有人認為,副所長資歷深,應該是當下研判林巡官確實沒有喝酒,才放心載回派出所,況且派出所警察更多,豈不是讓更多人知道有喝酒,否則都快退休了,不可能以自己退休金作賭注;但也有人認為,就是要確保退休金,更應該酒測,由數值背書,就不會出現讓人想像空間,也不會引發後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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