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車撞工班!台鐵海端站2死1重傷事故 維修車司機等3人判刑出爐

▲海端火車站意外事故。(圖/記者楊漢聲翻攝)

▲海端火車站2021年發生意外事故,造成工班人員2死1傷。(圖/記者楊漢聲翻攝,下同)

記者劉人豪/台東報導

台東海端火車站2021年2月23日,有3名工人正在鐵軌上進行施工作業,卻突然遭到一列火車工程車撞飛,其中2名工人送醫搶救不治,1人重傷。台東地方法院依過失致人於死,判鍾姓指導員及王姓瞭望員、陳姓實習員,各有期徒刑6月、6月、5月。

2021年2月23日台鐵進行電力維修車司機員實車操作訓練課程,上午7點55分陳實習員駕駛8742車次電力維修車自花蓮玉里站出發由北往南行駛前往台東火車站,鍾隨車擔任陳的指導員。

同日上午7點16分,台東工務池上工務分駐所池上道班,進行海端站路線養護工作,養護工作期間,由道班王姓員工擔任該養護作業瞭望員,負責監控鐵道上行駛列車動向。電力維修車於上午8點32分行經海端站時,撞擊仍在鐵軌路線上工作的潘姓、劉姓及王姓等3名道班員工,造成潘、劉死亡,王則重傷。

▲海端火車站意外事故。(圖/記者楊漢聲翻攝)

起訴書指出,該段前後兩端設有40公里慢行號誌機及延伸800公尺,每200公尺處設有慢行預告號誌機及慢行預告標,電力維修車司機員未依規定減速降速至40公里 ,也沒注意前方軌道有工人,以80公里行駛。

另王姓瞭望員因趕做前開保修養護工作,未進行瞭望注意工作,無法知悉電力維修車迫近,未能即時通知潘、劉等人離開鐵軌路線躲避,致電力維修車因此煞車不及,撞擊道班員工。

法院審酌,被告3人過失行為均尚未與被害人等遺屬達成和解,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鍾姓指導員及王姓瞭望員、陳姓實習員,各有期徒刑6月、6月、5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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